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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金沙江上非法采砂的没有了,漂浮的垃圾没有了,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了,瓦卡镇越来越美丽了,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幸福了” “这是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生态好了,日子也就好了”…… 在当地的检察官普法活动上,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倪华忠与群众交流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时动情地讲道。在甘孜高原,像这样的检察官面对面普法宣传的活动太多,这只是一个缩影。 20世纪60年代初,枫桥镇干部群众通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找到了“捕人少、治安好”这一社会治理目标的“秘诀”。今天,甘孜州检察机关聚焦社会基层治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深化检察环节“枫桥经验”创新实践,借力一个又一个这样的“缩影”,在坚持和传承枫桥经验的过程中,探索出一条更适用于甘孜涉藏地区的发展路径。 建章立制,有效打通省市、部门间的信息壁垒 为高位推动全州基层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甘孜检察首先从制度机制入手。2020年,甘孜州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与州团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与州公安局联合制定《建立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机制,建立起集社会调查、法律援助、被害人救助、社区矫正、困境儿童保护等议题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主动对接州委落实《关于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控辍保学纳入两级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点,坚决阻断因宗教因素造成我州农牧民群众的贫困代际传递。不胜枚举的多项制度落实落地,让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从多方独自发力转化为共同发力,汇集多方力量让教育工作充分落实,让缺位的爱和监管归位,助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除了各部门之间的机制建立,跨区、县、省级的制度机制保障也值得关注。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今年5月,色达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阿坝州壤塘县人民检察院和青海省果洛州班玛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两省三州三县杜(多)柯河流域协作机制第三次联席会。协作机制于2020年6月由色达县检察院牵头签订,自签订以来三地检察机关共召开联席会3次,完善机制内容3条,开展联合巡河3次,发现破坏杜(多)柯河流域生态环境破坏情况4处,通过国家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已送跨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1条。 “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有效打通了省市、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对金沙江流域以及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系统稳定都有重大意义。”甘孜州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负责人举例说,色达县检察院与其他两县检察院签订的杜(多)柯河流域协作机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除此之外,为解决跨省、跨层级业务协同及各个领域的基层治理问题,甘孜州检察机关还与从各个角度发力筑牢社会治理的防护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沟通协作机制》《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等等机制的签订落实,为维护多方权益、依法行政又添新举措,对于维护司法公正、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平台统筹,增添社会治理“新能源”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练就成于细、贵在精的“绣花功夫”就是治理大事。如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创新工作体系是关键。 打开“得荣县人民检察院在线服务平台”,开发建设的“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法律检索”等栏目提供公益诉讼线索举报、检察服务预约、法律法规检索等于一体的多样化服务,突破时间、地域的局限,让群众能随时随地记录生态破坏线索,拓宽案件信息来源与途径。日前,在得荣县境内多处存在鱼类繁殖期垂钓的情况,市民通过服务平台进行线索举报,得荣县人民检察院接收到群众举报后,立即组织阳光得检·益检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迅速开展调查,向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制发检察建议,加大对渔政执法力度,有效遏制得荣县鱼类繁殖的禁渔期垂钓的现象。这样高效化解社会治理问题的生动案例在全州18个县(市)内都在发生。 借助最高检研发的“益心为公”平台,各地区检察院能在各自县域内招募公益志愿者,随手提供公益诉讼线索,借助他们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特长,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外脑”和“智库”,助力检察机关实现公益保护最优化、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检察官们从以前的走访、调研跋山涉水寻找线索到群众主动提供办案线索,不仅节约了办案资源还扩大了公益诉讼领域的案件来源与种类。截至目前,全州检察机关已吸纳发展志愿者127名,平台提报线索21条,已受理线索26件,通过平台收到线索向相关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整改回复率为100%。事实证明,群众路线仍旧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制胜法宝,甘孜州检察机关将高度重视办案过程中群众的参与度,不断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工作做深做实。 精准普法,矛盾纠纷实现“外循环” 一个案件的办理仅在案件本身实现了公平正义,但如何防止个案变成类案?如何通过一个案例达到治理一片的效果?以身边人、身边事进行现身说法形成的震慑力是最有效的。 2019年,被告人拥某某为修缮房屋,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独自一人进入白玉县赠科乡的国家级公益林内砍伐6棵树木并断筒成12根原木,后于2023年2月将12根原木运输到赠科乡木果处堆放,被巡逻民警发现,经鉴定,被告人拥某某盗伐的树种为冷杉,隶属松科冷杉属,原木折合立木蓄积为15.050立方米,木材参考价值为6742.40元。为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呼吁广大群众守护绿水青山,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白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白玉县人民法院将案件庭审从法庭转移到乡村,公开审理拥某某涉嫌盗窃林木一案。把案件的开庭审理开到村民生产生活的田间地头,把复杂难懂的法律专业术语转化为老百姓听得懂的方言,既让个案的公平正义得到彰显又让群众深刻感悟到“法”的威严。 甘孜州是国际公认的34个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保护野生动植物尤为重要。但在此生产生活的群众却对保护生物物种多样性的意识较为淡薄。今年5月,泸定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与该县林草局开展“行刑衔接”工作中获悉,泸定县得妥镇发旺村有6名村民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刑罚。经进一步梳理发现,近年来该村村民因涉嫌危害野生动、植物资源类犯罪已有多人被判处刑罚,泸定县检察院遂将该村确定为法治宣传重点地区。经调查,该村远离泸定县城、交通相对闭塞,村民文化程度不高、法治意识不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仍在一定程度影响村民的思维,滥捕偷猎盗伐情况时有发生,常态化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十分必要。经与县林草局、县公安局进行沟通,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赴该村开展第一阶段专题普法宣传。 “麂子不能逮、黑熊不能套、珙桐不能挖、林场不能放牧”“如果你不遵守法律规定乱套胡逮,小心最后自己被逮”“乱砍树子栽花椒,判处罚金心里烧”......丰富的案例配合诙谐的讲解,在引发现场群众阵阵大笑的同时,潜移默化将最核心的知识点传递进了群众脑中,将保护自然、爱护动物、遵守法规、全民共建的理念埋在了群众心底,提升了警示与教育的效果。 像此类定制化的普法宣传活动,在甘孜高原的虫草山上、松茸采挖点、草原帐篷内时有发生,实现了从单一的填鸭式宣讲升级为集宣导、警示、预防、治理为一体的多部门联动大普法格局的跨越,为打造和谐乡村、平安甘孜,推进基层治理与源头治理扛起了检察担当。 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抓前端治未病” “盲道破损、违规停车、杂物堆积……这些在普通人看来无关紧要的细节,却对我们视障特殊群体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我们从别人忽略的细节着手,让‘小盲道’惠及大民生。”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该案的检察官说道。 今年4月,九龙县检察院干警调查发现县域内多处人行道路上存在机动和非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占用盲道、部分路段上盲道铺设不连续、缺失损毁和障碍物遮挡等问题,盲道成了“盲导”,给视觉障碍人士出行造成极大不便,甚至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为进一步规范盲道建设管理,守护视力障碍人士的出行安全,九龙县人民检察院适时召开了听证会,向住建局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及时整改盲道,守护好“脚底下”的公共安全。 一份“小小的”检察建议能做什么?检察机关通过向教育部门、学校制发“一号检察建议”能有效预防校园犯罪,让孩子们的学习生活更加安全;向消防、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发“四号检察建议”,能督促相关单位提升市政设施管理水平,消除“病害”井盖安全隐患,避免窨井盖“吃人”事件再次上演;向邮政、快递公司制发“七号检察建议”联合打击涉毒涉枪等违禁品运输通道,让人民生活更加安全;向应急管理等部门制发“八号检察建议”,就能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防止生产生活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一份检察建议的内容看似小事,但往往细节才是决定社会温度的重要衡量尺度。以检察监督来穿针,检察建议来引线,社会治理的漏洞才能更好的缝合,织就保障人民群众幸福安全生活的“锦绣图”。 如今的甘孜,每一个检察院里都挂着一面面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在调解工作室曾经的冤家对头握手言和,在海拔五千米的高原上,检察官们依法耐心化解虫草、松茸采挖纠纷,法治甘孜的堤坝正一点点筑的更加扎实,检察“枫桥”经验也将在高原不断延伸……(据《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