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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庆 10月20日,民政部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副主任武增锋主持发布会,通报2023年第三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第四季度相关安排。 发布会透露,2023年三季度,民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保民生、兜底线、优服务、促发展,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超过1.3万个 会议围绕民生兜底保障、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服务、社会事务管理、养老服务发展、儿童福利保障、慈善事业促进等方面内容,介绍了第三季度民政重点业务进展。 在民生兜底保障方面,第三季度,民政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救助政策提质增效,加强低保边缘人口、刚性支出困难人口救助;拓展应用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提升临时救助效能;支持中国慈善联合会建设全国慈善组织参与“救急难”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开展“兜底解忧暖民心”行动,各地共走访慰问特殊困难群众1357.42万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保障。 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995.2万人,前三季度,累计支出低保资金1436.8亿元;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特困人员469.4万人,前三季度,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408.2亿元;前三季度共实施临时救助481.8万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64.0亿元。 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监管,前三季度累计减轻企业负担约27.48亿元,惠及企业约45.4万个;实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部署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等工作;深挖社会组织就业潜力,推动近10万家会员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布招聘岗位68万个;举办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暨宣传工作培训班,面向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政策解读、理论教学、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增强全国性社会组织政策把握、媒体沟通能力;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核查处置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2000余条,部本级公开曝光2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送9.6亿条非法社会组织警示宣传短信息。 在养老服务发展方面,推动各地出台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布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加快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设计;研究制定《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更美好”行动,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1亿元,截至9月底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9.2万多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9.76万人次,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75.67万户;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分别惠及3434.6万、491.6万、92.4万老年人。 在儿童福利保障方面,组织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和首批全国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实践基地建设试点,提升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能力。截至目前,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1885.4元/人/月和1439.9元/人/月。 在慈善事业促进方面,实施“阳光慈善”工程。举办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和第十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截至目前,我国备案慈善信托1513单,信托合同规模62.8亿元。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超过1.3万个。 在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方面,持续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前三季度全国累计命名乡村地名9.1万条,设置乡村地名标志牌10.2万块,安装楼门(户)牌294.2万块,采集上图地名和兴趣点信息29.7万余条,促进乡村地区出行导航、快递进村、山货进城。 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落实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截至9月底,分别惠及困难残疾人1165.3万人、重度残疾人1567.5万人。31个省份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国生活补贴平均标准为154.2元/人·月,护理补贴平均标准为124元/人·月,同比分别增长5.8%、3.8%;建成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49个,设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实体店400余家,惠及870万残疾人。推动实施“精康融合行动”,28个省份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家庭和融入社会。 加强分层分类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据介绍,第四季度,民政部将在以下七个方面重点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 二是部署实施《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支持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启动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实施全国“敬老月”活动,大力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会同相关部门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三是推动完善社会组织就业扶持举措,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助力就业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持续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确保打击实效。 四是持续推进行政区划统筹规划和战略研究,加强重点区域、重要层级、重点领域行政区划设置的系统性研究和体系化谋划。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及时总结各地先进案例,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示范引领,更好发挥地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 五是稳步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创新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加快推进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辅导室设置全覆盖。指导各地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数据核对督导机制,强化资金发放监管。持续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支持现有精神病人福利机构改善设施设备条件、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残疾人福利服务专业人才教育培养和行业培训工作,研究建立完善康复辅助器具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从业人员人才评价体系。指导各地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安全温暖过冬。 六是启动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 七是继续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强化慈善组织监管,维护公益慈善公信力。 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 发布会现场,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就如何推进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43153-2023)实施相关情况、养老服务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在发布会上指出,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主要形式是通过中央财政困难民众救助补助资金渠道安排资金,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并对收住养老机构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补助。目前,救助对象暂定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李邦华称,“我们希望通过这项工作,到‘十四五’末,初步满足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明显减轻其家庭照护压力,切实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主任甄炳亮在会上介绍,近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43153-2023)发布实施,这是我国针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发布的首个国家标准,将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服务组织条件及相关流程要求等提供基本指引,对于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甄炳亮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引导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贯彻实施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这一推荐性国家标准,同时适时针对具体服务内容制定相关配套标准,进一步增强服务的指引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推动提高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精准度和精细化水平,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养老服务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方面,李邦华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民政部门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明确了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协同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指导老年人相关组织积极参与等相关工作。 据李邦华介绍,民政部门将通过五个方面认真抓好该法贯彻落实、维护民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一是完善政策标准体系。以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等为抓手,完善配套政策;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社会适老化改造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推进公共环境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三是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和有关建设标准,切实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依法履行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职责;四是加快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持续推进“十四五”期间全国200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任务,加强与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衔接;五是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聚焦涉及养老服务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化指导与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