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青春期的孩子更愿意信任朋友,如果交友不慎,很容易受不良影响。”近日,在一档普法节目录制过程中,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陈婉筠和司法社工卢泽豪讲述了他们帮助迷途孩子的案例和感悟。 从2013年开始,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东莞中院引入司法社工,深化“社工+志愿者”结对帮扶工作;深入推进“防治校园欺凌”专项行动,用法治呵护成长,促进新生,帮助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孩子顺利回归社会。仅在2021年,司法社工就为16位在押未成年人及其家属提供了咨询辅导等服务。2017年至2021年,东莞法院共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279份。 司法社工是司法社会工作者的简称,他们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以及问题青少年等群体提供心理疏导、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服务,达到预防犯罪、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 “庭前走访”是司法社工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社工在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前,会走访未成年被告人的学校、家庭和社区等,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 社工对走访的情况进行分析,了解犯罪原因和心理演变过程,制作书面调查材料,并在庭审时向法官出示,作为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参考性情节。 卢泽豪介绍说,个案、社区活动及小组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三大工作法,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侧重点和优势,个案适合解释未成人的犯罪原因,为制定帮教方法提供依据。 小李是农村孩子,年幼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从小跟着奶奶生活。16岁时,小李开始打工维生,期间和一个未成年女孩恋爱并发生关系,女孩父母知道后报警。 案件进入法院,卢泽豪介入后,以个案方式进行了庭前走访。通过与小李及其奶奶的多次走访交流,他认为小李本性是善良的,如今已经认识到错误,社会危害性也较小,再犯的可能性不大。 卢泽豪把了解到的信息整理成社会调查报告交给了合议庭,为审判提供参考意见,法官最终判处小李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服刑期间,小李自学了法律。刑满释放后,经卢泽豪推荐,小李成为一名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小李结识了新的朋友,也开阔了眼界。如今,他在东莞城区做学徒学手艺,每逢节假日回村里陪伴奶奶,生活稳定有了奔头。 卢泽豪表示,小李的改变是每个社工最愿意看到的,让知错就改的孩子拥有新的人生,正是社工助人自助的意义。 “我们审理的部分未成年人案件,难以通知到其家人及时到场参加诉讼。社工进行审判陪同,帮了法官的大忙。”东莞中院的刑庭法官叶颖介绍,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依法必须要有法定代理人到场,一般是监护人。 对于监护人不能到场的情况,社工以合适成年人的身份参与诉讼,陪同未成年人接受讯问等,既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使司法诉讼更为顺畅。叶颖认为,司法社工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16岁的小刚家境优渥,却因盗窃被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期间,他带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不配合诉讼,也拒绝父母探望。在小刚眼中,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人员比较有威严和距离感,而帮助他的司法社工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几岁,更像是可以聊一聊的同龄人。 司法社工了解到,小刚9岁时父母离婚,父亲后来再婚,母亲忙于事业,疏于对他的照顾。他性格倔强,和母亲关系紧张,发生几次争吵后便离家出走。 对于小刚的经历,司法社工首先表达了同情和理解,再进一步讲解法律,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审判过程中,司法社工一路陪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小刚有什么诉讼权利,并给予专业的心理调适服务。经过多次沟通,小刚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理解了法律的威严和法官的职责。法官结合小刚的认罪情况,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介绍,司法社工对未成年刑事审判的作用,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庭前调查评估;二是作为合适成年人陪同未成年人参与诉讼;三是判决后跟踪反馈进行帮教;四是诉讼指引,解释有关司法程序,让未成年人以积极的心态正视诉讼;五是预防犯罪,配合法院进行送法进学校等普法宣传活动。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明确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各地司法机关审理相关案件时逐步引入司法社工。2021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再次强调,鼓励、支持和指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 司法社工以“中立者”的角色,在社会调查及帮教时,发现和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及心理问题,有助于法官全面了解案情。 未成年人小伟是一起团伙犯罪的被告人,他的主观恶性不大,法官依法给予轻判。小伟在看守所服刑期间,社工介入案件,了解到小伟的父母忙于工作,日常很少和他进行情感交流。小伟初中毕业后闲在家中,结交了不良朋友,为了“义气”跟随朋友参与抢劫。 服务小伟的社工大学毕业不久,年龄和小伟相近。几次沟通之后,小伟便吐露了自己的想法,表示很想继续读书,但他学习成绩不好,怕父母不支持他,所以从未和父母说起过。 于是,社工引导小伟在看守所做好规划,向小伟介绍了有关职业教育的信息,并询问小伟对哪些学科感兴趣、将来想做什么工作等。根据小伟的意愿,社工和小伟的母亲咨询了多所学校,终于找到一所职业学校。几个月后,小伟走出看守所,顺利进入学校就读。 法官介绍说,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决后,社工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延伸帮教。对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社工会了解其改造服刑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协助其做好回归社会的准备。法院和社工共同努力,最终目的是让每个犯错的孩子都能获得新生。(据《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