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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7·20洪灾相关公开募捐活动透明报告》发布 64%的7·20洪灾募捐已公开善款来源与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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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2年08月02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河南7·20洪灾相关公开募捐活动透明报告》发布 64%的7·20洪灾募捐已公开善款来源与去向

    ■ 本报记者 王勇

    7月20日,在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一周年之际,基金会中心网发布《河南7·20洪灾相关公开募捐活动透明报告》。

    《报告》显示,64%的募捐活动公开了善款的来源与去向。在这次观察的253个募捐活动中,71%公开了募得款物信息,68%的募捐活动公开了使用情况,50%慈善组织的募捐活动没有公开尚未使用的募得款物使用计划。

    253个公开募捐活动

    《报告》显示,通过对慈善中国的募捐方案备案版块进行搜索,共253个公开募捐活动纳入观察范围。这253个募捐活动来自235家慈善组织,其中16家慈善组织备案两个募捐活动,1家备案三个募捐活动。这些慈善组织主要为慈善会和基金会,分别为122家和105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七十三条: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第八条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在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在统一信息平台公开下列信息:(一)募得款物情况;(二)已经使用的募得款物的用途,包括用于慈善项目和其他用途的支出情况;(三)尚未使用的募得款物的使用计划。

    由于汛情在2021年8月初基本结束,所以相关募捐活动开始时间绝大多数集中在2021年7月,最晚为2022年1月底。因此,观察范围内的募捐活动至少需要公布一次募捐情况。

    《报告》主要针对上述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分析。

    71%的募捐活动

    公布了募捐情况

    《报告》显示,慈善组织在公开募得款物情况时主要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公开了捐赠人及对应金额的清单(有的组织还公开了时间和备注用途);第二类是在慈善中国的募捐进展处或在组织官网或公众号公开截至某个时间所募得的款物总额;第三类是以新闻或感谢信的形式表示收到了捐赠,已经开始救灾活动;第四类是未公开任何募捐相关信息。

    71%的募捐活动在募得款物情况一项上合规,36%的募捐活动说清了“钱从哪里来”。在253个募捐活动中,71%公开了捐赠人清单或阶段性募捐信息,23%未公开任何信息。

    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和不同登记层级慈善组织在这一项上的表现相近,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慈善组织表现更好一些,区县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慈善组织表现稍差一些。

    47%的慈善会募捐活动公开了捐赠人清单,26%的慈善会募捐活动公开了阶段性募捐总额,22%的慈善会募捐活动未公开任何信息。

    50%的红十字会募捐活动公开了捐赠人清单,28%的红十字会募捐活动公开了阶段性募捐总额,22%的红十字会募捐活动未公开任何信息。

    25%的基金会募捐活动公开了捐赠人清单,45%的基金会募捐活动公开了阶段性募捐总额,21%的基金会募捐活动未公开任何信息。

    其余慈善组织63%公开了阶段性募捐总额,37%未公开任何信息。

    河南省慈善组织的募捐活动73%公开了捐赠人清单或阶段性募捐总额,27%未公开任何信息。非河南省慈善组织的募捐活动71%公开了捐赠人清单或阶段性募捐总额,22%未公开任何信息。

    68%的募捐活动

    公开了使用情况

    《报告》显示,募捐活动的款物使用情况公开可大致分为两类,一是按慈善中国的要求,公开募捐款物的分项用途(包括直接用于受益人的款物、项目实施所需人员报酬及相关费用、项目管理费用、提取的慈善管理费用);另一种是公开善款的拨付对象、直接用于受益人的款物或支出金额。有很多组织同时公开了分项用途、对象/物资、金额中的两项或三项。

    68%的募捐活动在使用情况方面合规,至少公开了分项用途、对象/物资、支出金额这三项中的一项,32%的募捐活动完全未公开任何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66%的慈善会募捐活动至少公开一项,72%的红十字会募捐活动至少公开了一项,71%的基金会募捐活动至少公开一项,其他慈善组织的募捐活动有38%至少公开了一项。

    河南省慈善组织的募捐活动有73%至少公开了分项用途、对象/物资或支出金额这三项中的一项,非河南省慈善组织的募捐活动有67%至少公开了一项。

    根据募捐活动公开的信息,可将募得款物使用情况分为资助、执行和混合三种。资助是拨付或委托其他组织执行救灾相关活动,执行是直接服务受益人,混合是资助和执行皆有。

    99%的只做资助的慈善组织募捐活动至少公开了分项用途、对象/物资或支出金额这三项中的一项。由于很多是全部捐款都拨付到灾区,所以更多公开的是资助的对象和金额,较少在慈善中国上公开分项用途。个别慈善组织的募捐活动只公开了项目支出金额,并未说明使用方式。

    合规意识有待提升

    《报告》显示,综合来看,河南7·20洪灾相关公开募捐活动的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合规意识有待提升,存在未按规定在慈善中国公开信息、不同渠道公开的信息不一致、只有新闻故事无信息公开等情况。

    二是募捐活动之前和进行中的信息公开优于募捐活动后。个别组织虽然在公开捐赠人清单时非常详细,包括捐赠人、金额、时间、平台、备注等,但并没有公开这些款物是如何使用的,或者只是笼统地说会拨付灾区。

    公开透明是慈善组织建立公信力的基石,公开募捐活动是公众问责的焦点。组织的透明水平取决于组织的管理能力。《报告》强调,虽然整体情况不是特别乐观,但是多数组织能够以合规为基础,尽力做到及时向捐赠人和公众进行公开募捐活动的信息公开。这反映了慈善组织整体在透明化专业化方面的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