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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吉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行政策解读。 据悉,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吉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作出了部署,提供了指引。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全省推进1200余个社区社工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专业社工机构达353个,有10855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规划》明确到2025年,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达到2万人以上(其中社区工作人员达到1.3万人)。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3名持证社工,每个乡镇社区至少配备1名持证社工,每个村至少培育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到2025年,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 《规划》将“健全现代化社会工作制度”单设一节,具体表述为: 加强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出台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出台推进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岗位设定、教育培训和薪酬激励等政策。研究制定社工项目管理办法、行业自律、职业道德规范等配套制度。 构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体系。推动县(市、区)社工指导中心(总站)建设,力争2025年达到60%;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设立工作,力争2024年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村(居)社工点(室)建设,力争2025年达到60%。 建立培训督导评估体系。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建立上下联动的社会工作常态培训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督导评估机制,推动社会工作专业职业化进程。推广使用“金民工程”社会工作信息系统,提升社会工作信息化水平。 推动志愿服务发展。推动完善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体系,配合相关部门对《吉林省志愿服务条例》进行修订,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教育培训、记录管理、评价激励等政策措施,配合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管理,持续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强化志愿服务与慈善项目、社会工作协同。鼓励开展志愿服务“时间银行”等实践,培育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立志愿服务站点,实现“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常态化,发挥志愿者作用,提升民政服务能力。 在社会救助方面,《规划》要求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探索“社区救助顾问”服务模式,在乡镇(街道)或有条件的社区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提供政策引导、资源链接、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服务。 在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方面,《规划》提出促进慈善和社会工作融合发展。推动慈善组织“募用分离”,加强慈善组织与各类社会服务组织合作机制,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支持设立社区基金会,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到“十四五”末期,推动建设50个以上慈善社工组织孵化基地,引导其为特殊困难群体及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慈善社工服务。 在养老方面,《规划》提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大规模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推动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规划》要求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孤儿养育、医疗、教育、康复和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培育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示范单位。 壮大社会关爱保护力量。积极培育儿童福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帮助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提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动员和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等专业人员,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妇女的需求,提供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权益维护等志愿服务。 在婚姻家庭辅导方面,《规划》要求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发挥婚姻家庭辅导室作用,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生育保健等服务。 (据吉林省民政厅网站、“中国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