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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打造“政府救助平台” 超10天未办结将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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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1年11月23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云南打造“政府救助平台” 超10天未办结将进行督办

    据《云南日报》消息,近日,云南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打造的“政府救助平台”上线运行。群众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等提出救助、帮扶申请事项的办理时限最长超过 10天仍未办结的,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督办。

    那么“政府救助平台”如何运行?针对群众关于“两不愁三保障”诉求如何督办?这一民生工程如何紧紧抓住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打通难点、痛点、堵点?

    今年以来,云南省把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任务,为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云南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打造的“政府救助平台”已于近日上线运行,该平台涉及7个行业部门15个服务事项,覆盖农村低收入人口,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确保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就业帮扶以及基本生活有保障。

    打通帮扶“最后一公里”

    “农村低收入群众可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微信小程序、手机App等渠道进入‘政府救助平台’,以‘自己举手’或‘他人代举’的方式,申请涉及7个行业部门的15个服务事项。”云南省乡村振兴局负责人唐家华告诉记者,救助包括民政部门“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低保”服务事项,人社部门“找工作、找培训”服务事项,住建部门“农村危房改造”服务事项,水利部门“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事项,教育部门“控辍保学”服务事项,卫健部门“医疗机构查询、慢病健康管理、大病专项救治、看病预约”服务事项以及医保部门“参保登记、异地就医未报销、大病救助”服务事项。

    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接到平台派单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群众的每一个诉求申请逐一核查反馈。各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精准监测帮扶的“最后一公里”。

    “政府救助平台作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补充,与干部常态化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双向发力,共同构建自下而上入户排查和自上而下监测相结合的常态化预警体系。”唐家华表示,通过“政府找”和“找政府”双向发力,形成线下网格化和线上网络化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

    织密兜牢基本生活保障

    “申请人认为自己生活有困难的,只要填写家庭成员信息、收入支出情况、财产情况3个方面的信息;申请临时救助,则需说明遭遇的突发情况,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上签字。”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张良玉介绍,在“政府救助平台”中,民政部门负责因基本生活困难申请的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三项救助业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政府救助平台’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培训、求职等救助服务内容。”云南省就业局局长李昆介绍,在“找工作”服务中,依托全省统一的就业岗位库,通过“三推荐、三回访”机制,根据申请人的就业意愿,进行三轮岗位推荐,每轮匹配并推荐15个岗位信息、最多可为每位申请人推荐45个岗位信息,并在每轮推荐后都会及时进行回访,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还可以采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在“找培训”服务中,服务结合申请人的培训需求和当地培训计划,对于有相应培训计划的,最多进行两轮培训课程的组织安排;对于暂无对应培训计划的,最多进行两轮其他培训项目的推荐动员;在每轮组织或动员后,都会及时进行回访,了解申请人的参训意愿、参训情况。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还可以额外增加一轮组织、动员服务。

    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

    打开“政府救助平台”页面,医疗机构查询、慢病健康管理、大病专项救治、看病预约事项一目了然。“四个健康帮扶事项的上线,虽然并未改变急危重症患者需直接到医疗机构就医的规则,但增加了农村低收入群众获得帮扶的渠道。”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巡视员邓斯云向记者重点介绍了“大病专项救治”和“慢病健康管理”事项的服务内容。

    “大病专项救治”可对患有36种大病的农村低收入群众实施有效救治,群众纳入“大病专项救治”后,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方式对患者进行救治。群众通过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和病种,并上传诊断证明后完成申请,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医院的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分别在规定的时限受理和办理,最后在平台上进行办理结果反馈。

    “慢病健康管理”事项则可帮助患有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4种慢病的农村低收入群众实施有效健康管理。群众被纳入“慢病健康管理”后,会得到家庭医生签约,为其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还可提出用药需求,由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处方管理规定有偿或无偿提供药品供应服务。

    持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

    “政府救助平台上线的医疗保障服务分别是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和申请大病救助3项。”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高志学表示,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线下业务线上办理,让农村低收入人口无论身处本地还是外地,都能在线提交资料,享受医保业务申请与办理“一条龙”服务。

    记者了解到,在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方面,不论是尚未参加,还是已参保居民医保的农村低收入群众,均可通过相应模块填写个人信息,拍照上传身份证、居住证;异地就医的患者要上传医院住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提交办理申请。县(市、区)医保经办人员在线审核后,根据审核情况向申请人推送提示信息。申请人根据提示完成材料补充完善及在线保费缴纳,即可实现参保或异地就医费用报销。

    “已参保的农村低收入群众,如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乳腺癌等22种重特大疾病,亦可提交办理申请。”高志学表示,“政府救助平台”上线的同时,做好原有的线下服务。农村低收入人口之外的其他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异地费用报销等,仍可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原有在线渠道申办。

    保障危房改造及饮水安全

    “农村危房改造服务事项方面,当农村低收入群体出现住房安全问题时,可进入‘政府救助平台’提出申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级巡视员赵志勇告诉记者。

    农村危房改造服务的流程为:低收入群众通过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等信息后,提交申请单。经县级民政、乡村振兴局确认后,由县(市、区)住建局进行受理并对房屋进行鉴定,鉴定属于C级或D级危房的,由乡镇(街道)组织民主评议进一步核实,最终经县级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由乡镇(街道)组织对危房实施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改造完成后由县级住建部门进行验收。

    为了全力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原则上对农村所有符合政策且有改造意愿的农村低收入群众,只要住房属于C、D级危房的,均可纳入改造范围。对于危房户和无房户无改造意愿、愿意或已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安全住房的(如投亲靠友、租住安全房等),可不纳入危房改造范围,但原有危房不能再用于居住。

    “饮水安全方面,需要政府救助的问题主要涉及停水、水量不足、用水不方便、浑浊、有异味等,可申请政府救助。”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高嵩介绍,当群众申请饮水安全困难事项后,系统自动推送到县级水利(水务)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针对问题做出是否接单,若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注明拒绝受理理由后推送给申请人;若属于受理范围,工作人员会在24小时内受理,并向乡镇水利(水务)部门派单。乡镇接单后,需要在2个工作日内派人前往问题发生地进行现场核实。若问题属实,乡镇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若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较大工程措施才能解决,工作人员会将解决措施推送给反映问题的群众,并在线下继续推动工作直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步法”解决辍学学生劝返难题

    云南省教育厅在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控辍保学的经验基础上,形成了“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的依法控辍“四步法”。

    “控辍保学是巩固脱贫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救助平台’通过‘群众端’的群众举手、班主任反映两种方式找到辍学学生;通过‘政府端’的多部门联动、‘四步法’来解决辍学学生劝返难题。”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张春骅表示。

    张春骅表示,省教育厅将用好“政府救助平台”,强化“互联网+控辍保学”管理工作,持续常态化抓实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