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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分明的椰汁千层糕是广东人喜爱的点心。然而,广州与佛山交界处的山坳里,广州市花都区卫洁垃圾综合处理厂(以下简称“卫洁垃圾处理厂”)的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却用垃圾和泥土炮制了一座巨型“千层糕”。 这座用垃圾堆积的“千层糕”常年散发出阵阵恶臭,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花都区位于广东省中部,珠江三角洲北部,广州市北部,是珠三角通往内陆的交通要道,素称“省城之屏障,南北粤之咽喉”,在粤港澳大湾区中,占有重要的地理位置。 今年2月,“垃圾山”上的垃圾全部清理完毕,这一片土地终于可以正常“呼吸”了,困扰着佛山市南海区部分村民十年之久的“毒瘤”得以摘除。 炮制“千层糕” 卫洁垃圾处理厂主要回收的是南海区和花都区的工业、生活、医疗垃圾,厂里有两套垃圾处理设备,李建华专门聘请何立军担任经理,负责每天的垃圾运送及垃圾焚烧后的筛下物处理。 李建华的卫洁垃圾处理厂的规模不算大,每天的垃圾处理能力为300吨,每年实际处理垃圾数量为9万吨左右。厂里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是每吨50元,来自汽车城的内饰、塑料等垃圾每吨收费120元到150元,塑料垃圾每年有一两百吨。 “有时候天气不好,垃圾焚烧不及时或焚烧炉出现故障,会将处理不完的垃圾直接运到后山堆放。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每天约有10吨左右来不及处理的垃圾和未燃烧完全的垃圾填埋在后山。”一个从2007年就在卫洁垃圾处理厂上班的员工说。 为了名正言顺地在后山填埋垃圾,李建华编造将经筛选的垃圾作为有机肥种植经济树木的理由,租下了竹湖大岭北约400亩土地,租期从2007年至2025年。 按照合同约定,李建华不能在垃圾厂后山倾倒未经处理的垃圾。但每当下雨天或机器故障时,李建华便以临时堆放为由,安排工人将整车整车的未经处理的垃圾堆放在后山,事后并没有及时处理,造成垃圾填埋事实。 从2007年到2016年的十余年间,李建华授意工人将未处理的垃圾填埋在后山成为常态。为了掩人耳目,每当垃圾堆放到近1米高的时候,李建华就会交代工人在垃圾上盖一层厚50厘米的泥土,一座巨型“千层糕”逐渐形成。 常年堆积的垃圾,只要一遇大雨,垃圾渗滤液沿着山体流向山下村庄的池塘、农田和菜地里,被殃及的村民们苦不堪言。 犯污染环境罪获刑 多年来,南海村民对污染源说不清道不明,又因属地管辖等多方面原因,村民投诉无果。 2015年11月26日,广州市花都区原环保局(现花都区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来卫洁垃圾综合处理厂检查,发现该厂在后山堆放垃圾,导致垃圾渗滤液渗透,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环保部门随即对该厂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2016年3月,原花都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向卫洁垃圾处理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厂及时清理堆放在后山的垃圾,并对环境进行复绿。 2016年8月,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再次来到卫洁垃圾处理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并没有按照要求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责令该厂关停。 卫洁垃圾处理厂关停后,李建华站在垃圾厂往后山看去,不禁打了一个寒战,他深知堆积了十年的垃圾,绝非几日能复原,他无法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清理和恢复。李建华安排车辆拉走200吨垃圾,试图以此蒙混过关。 2016年12月6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收到环境保护局移交的线索后,依法对卫洁垃圾处理厂污染环境一案立案侦查。 2020年5月29日,广州市花都区法院认定李建华犯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启动民事公益诉讼 “因为这个案件既涉及刑事犯罪,又涉及民事追责,我们遂同步启动公益诉讼前期准备工作。”花都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龙碧霞介绍说。 案卷显示,2007年1月11日起,李建华担任卫洁垃圾处理厂的实际投资人及管理者,在经营过程中,组织工人将未经处理的原生垃圾及筛下物非法倾倒、填埋于厂区西南侧山体,造成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达350余万元。 从2007年到2016年,历时十年非法倾倒、填埋垃圾,到底有多少垃圾被填埋?350万元的修复费用是怎样鉴定出来的?龙碧霞决定派人去现场实地了解一下情况。 “第一次去案发现场核实情况,刚好是夏天。我们步行了近40分钟才到达山顶,走在山顶上感觉脚底下松松软软的。我们走到山边上,随手把石头掀开,就能看到黑布袋和其他垃圾,污水往山底下流淌,现场发出来刺鼻的恶臭。” 花都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检察官助理陈均志回忆第一次前往案发现场取证时,他从山底下往上看,整个垃圾山呈现出三层不规则的平台,从第一层到第二层之间,有一个约5米高的横截面,像是下雨后山体塌方,横截面裸露出很多垃圾。 掌握现场情况后,花都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同步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制发5份《检察建议》,督促当地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损害进一步扩大。另外,该院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追究污染者的民事侵权责任。 鉴定垃圾数量及危害后果 花都区检察院随即将卫洁垃圾处理厂非法倾倒、填埋垃圾一案的情况向广州市检察院汇报。 经过研判,广州市检察院认为卫洁垃圾处理厂涉嫌污染环境一案案情复杂,涉案环境损失巨大,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提办该案,并担任主办检察官,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带头办理“硬骨头”案件。 2017年9月29日,广州市检察院就卫洁垃圾处理厂、李建华污染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检察日报》上发出公告。公告期为1个月,主要是督促有权提起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1个月后,本案都没有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为了进一步核实垃圾填埋的数量及造成的后果,公益诉讼办案组与花都区环保、城管、镇街的工作人员多次去案发现场,以在周边走访、现场丈量的方式,估算被污染的山体面积约10万平方米。 办案组指出,如果每平方米2吨垃圾,“垃圾山”已超过20万吨。很显然,检察官现场勘查结果,与李建华供述5万吨的数量出入较大,花都区检察院决定重新委托鉴定。 2017年11月30日,花都区检察院委托广东省地质测绘院对涉案场地被违法倾倒的垃圾数量进行鉴定。根据鉴定要求,广州市检察院、花都区检察院、广东省地质测绘院三个单位派员前往广州市国土局花都分局调取了涉案地块的数字地形图。 据调查,涉案地块从1995年至2006年没有发生过地形地貌的变化,也没有他人在涉案地块从事任何生产、经营行为,该地形图符合涉案地块垃圾倾倒方量的鉴定要求。 2018年3月,广东省地质测绘院出具的报告显示,涉案倾倒垃圾的土地面积约12.3万平方米,计算倾倒垃圾方量区域的面积约3.88万平方米,自1995年至2018年2月倾倒垃圾方量约35.2万立方米。 为了科学准确测定垃圾量和污染量,2018年4月25日,花都区检察院委托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对垃圾涉及面积、体积和重量进行勘测。2018年7月25日,该单位作出《广州市卫洁垃圾厂违法倾倒的垃圾数量委托鉴定勘测报告》。 根据广东省地质测绘院和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出具的报告,广州市检察院进一步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垃圾山”环境造成的损害进行鉴定。 该研究所鉴定认为卫洁垃圾处理厂实施的环境违法行为造成涉案场地植被严重破坏,且短期内难以自然恢复。涉案垃圾倾倒区域恢复至基线状态,需要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为7235.5万元,环境违法行为的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为1714.35万元。 生态环境修复具有急迫性、时效性,只有及时修复生态环境,才能避免公共利益遭受永久性功能损害。 2020年5月26日,广州市检察院创新提出在民事公益诉讼中启动先予执行程序,向广州市中级法院发出《先予执行意见书》,责令卫洁垃圾处理厂、李建华对涉案场地所倾倒和填埋的污染物先予清理,恢复至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 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鉴于卫洁垃圾处理厂、李建华不能自行修复受损环境,花都区炭步镇政府委托有修复能力的第三方进行修复。在暂时不能全面清理垃圾的情况下,对山体进行加固,并在山底下建了两个垃圾渗滤液蓄水池,将垃圾渗滤液集中起来后,定期拉走,避免对土壤和水源造成进一步污染。 为了提出更精准的诉讼请求,公益诉讼办案组多次前往原广州市国土局花都分局(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调取涉案地块的数字地形图等材料,并委托相关鉴定机关完善原来的鉴定结论。 2020年7月7日,广州市检察院在《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中变更诉讼请求,将原起诉书中的诉请判令被告卫洁垃圾处理厂承担涉案场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3亿余元,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环境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用1700余万元,承担生态环境监测、测绘、勘测、鉴定费用共计44万余元,判令在被告卫洁垃圾处理厂不能清偿上述费用时,由被告李建华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请求判令被告李建华公开赔礼道歉。 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确保本案生效裁判得到有效执行,2018年7月16日,广州市检察院依法申请对卫洁垃圾处理厂、李建华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实际查封了被告李建华价值1000万元左右的银行存款、房产及汽车。 2020年7月24日,欧名宇与办案组成员来到“垃圾山”现场查验修复情况,只见原本坑坑洼洼的山路变成直通山顶的水泥路。山顶上渣土车排队运送垃圾,现场各项工作安全、有序、高效推进。看到山下村民的居住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欧名宇倍感欣慰。 广州市检察院对该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以后,花都区政府专门成立卫洁垃圾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初,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投得炭步镇卫洁垃圾处理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整治项目,该公司于2020年4月入场至2020年12月10日完成项目验收。 (据《方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