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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事关民生,连着民心。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基础。2020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各级教育、财政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大力推进精准资助,持续加强规范管理,全面促进资助育人,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全年资助资金2408.20亿元,资助学生14617.50万人次,为抗击疫情和应对汛情影响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进一步完善 自2007年以来,经过多年努力,已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2020年学生资助资金中,财政投入共计1796.88亿元,比上年增加347.33亿元,增幅23.96%。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88.97亿元,比上年增加262.03亿元,增幅31.69%;地方财政资金707.91亿元,比上年增加85.30亿元,增幅13.70%。 财政资金占当年资助资金的比例为74.62%,是国家学生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发挥了主导作用。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占2020年资助资金总额的45.22%,占当年财政资金总额的60.60%;地方财政资金占2020年资助资金总额的29.40%,占当年财政资金总额的39.40%。 2020年,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等各类资助资金共计37.25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55%。 学生资助工作 水平持续提升 各地各校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持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认定办法,采取民主评议、量化评估、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家访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教育部加强与原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定期比对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五类特殊困难学生名单,继续推进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力支撑学校和地方开展特殊困难学生认定和精准资助工作,确保最困难学生享受最高资助标准。 各地各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个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在思政教育、心理疏导、学业指导、能力提升、就业援助等方面,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方位关心和帮助,努力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北京、上海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构建“事前比对、事中督查、事后检查”三位一体常态化监管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资助资金核查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111号),督促各地聚焦疫情重点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及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加大资金核查力度。 疫情汛情期间 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为应对疫情影响,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在年初及时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督促各地各校确保“停课不停资助,离校不离帮扶”,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重点帮扶。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36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前至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6号),针对部分家庭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严重洪涝灾害影响遭遇困难的情况,周密部署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为做好疫情汛情影响下的学生资助工作,教育部及时完善资助信息系统,增加“是否遭受疫情”“疫情补贴”等相关统计指标,启动全国受疫情汛情影响学生调研摸底工作。开发完成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材料在线审核功能。会同有关金融机构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方便续贷学生远程无接触办理贷款手续。各地教育部门按照学生“离校不离帮扶”原则,通过线上办公提前启动春季学期资助工作,采取线上审核、分类处理等方式,顺利完成春季学生资助资金发放。 各地各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主动摸排、提前掌握学生有关情况,对湖北籍学生、受疫情汛情影响突发困难学生及留校学生,发放专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流量补助、防疫物资、慰问信等,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引导学生以理性态度正确面对困难,帮助学生树立信心和勇气。有关金融机构及时落实最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关注特殊时期贷款学生的还款情况,有关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适时启动还款救助机制,减轻学生还款压力。 助力教育 脱贫攻坚战成效显著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聚焦52个未摘帽贫困县、“三区三州”地区,不断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优先保障这些地区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求,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提高52个未摘帽贫困县和“三区三州”地区各县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和代理费资金拨付额度,向有关6个省份拨付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1139.55万元,较上年增长124.44%;代理费资金570.03万元,较上年增长17.51%。 建立52个未摘帽贫困县和相关省(自治区)、市(州、地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人实时联络、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对52个未摘帽贫困县的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实时跟踪督促指导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对西藏、重庆、云南、陕西、宁夏、广西、贵州、四川、新疆、青海等西部地区进行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制定《学生资助助力脱贫攻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省份对学前教育至高中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工作开展自查,并通过组织专家组跨省核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与视频约谈等形式开展专项整治。 各地进一步完善户籍地与就学地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采用线上比对与线下摸排互为补充的工作方法,精准识别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最高档次给予资助。 资助人数和资助资金 持续增长 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共资助义务教育学生7368.28万人次,资助金额574.51亿元。2175.45万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资助金额217.36亿元;3797.83万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政策,资助金额314.79亿元;地方政府资助1338.97万人,资助金额38.95亿元;学校资助26.45万人,资助金额1.75亿元;社会资助29.58万人,资助金额1.66亿元。 2020年,全国共有3797.83万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政策。727个国家试点县级单位(含兵团36个团场)约7.30万所学校开展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2100.14万人;全国1005个县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覆盖学校5.90万所,其中,享受国家奖补政策的地方试点惠及学生1126.39万人,不享受国家奖补政策的地方试点惠及学生571.30万人。 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共有29.58万人次义务教育学生获得社会资助。其中,西部地区资助17.38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6.18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6.02万人次。义务教育社会资助资金共计1.66亿元。其中,西部地区0.73亿元、中部地区0.44亿元、东部地区0.49亿元。 脱贫攻坚 重点学生资助情况 2020年,全国共有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五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2305.45万人,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38.72%。五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受助学生(幼儿)共计2428.23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475.73亿元。 其中,全国建档立卡受助学生(幼儿)总数1519.03万人次,占五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幼儿)的62.56%,累计资助金额298.61亿元;全国享受城乡低保的受助学生(幼儿)总数760.49万人次,占五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幼儿)的31.32%,累计资助金额150.86亿元;全国特困救助供养受助学生(幼儿)总数15.98万人次,占五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幼儿)的0.66%,累计资助金额3.87亿元;全国孤儿受助学生(幼儿)总数20.97万人次,占五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幼儿)的0.86%,累计资助金额5.42亿元;全国残疾受助学生(幼儿)总数111.76万人次,占五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幼儿)的4.60%,累计资助金额16.97亿元。 “三区三州”地区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一补”)、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幼儿)627.27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106.61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共计104.7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73.37亿元,地方财政资金31.41亿元),学校和社会资金1.83亿元。 52个未摘帽贫困县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一补”)、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生(幼儿)440.99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46.96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共计46.3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33.96亿元,地方财政资金12.34亿元),学校和社会资金0.66亿元。 (据《人民日报》,有删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