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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勇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遴选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对外发布。《通知》提出,依据《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民政部决定启动第三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工作。 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是《慈善法》的产物。《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 根据《慈善法》的规定,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成为民政部的法定职责。为了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在《慈善法》通过4个月后,2016年7月,民政部启动了平台遴选工作。2018年1月,民政部启动了第二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工作。 时隔两年后,民政部再次启动平台遴选工作,继续稳步放宽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指定范围,这是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发展需求的回应,同时防止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等情况的出现。 什么是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 随着互联网公开募捐的发展,腾讯公益、阿里巴巴公益、支付宝公益等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但究竟什么是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很多人并没有清晰的认知。 《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依据这一规定,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使用者是慈善组织(需经过法定流程申请登记或认证)。截至2020年10月底,我国已有慈善组织近8000家。 慈善组织使用平台是要发布自己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前提是慈善组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需依照法定程序获得)。截至2020年10月底,我国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超过3000家。 目前,我国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共20家。2019年,这20家平台全年为全国公募慈善组织发布互联网募捐信息2.3万条,累计获得超过百亿人次的关注和参与,网络募捐总额超过54亿元,同比2018年增长70.4%。 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如何为这些慈善组织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呢? 为了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和慈善组织等慈善活动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民政部起草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基本管理规范》两项行业标准,于2017年7月20日对外公布。 《基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平台在性能、功能、安全、运维等方面的要求。《基本管理规范》规定了平台在指定、运行、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尤其是其中关于运行的部分,在对象选择、信息展示、信息管理、资金管理、风险管理、对捐赠人慈善组织的服务、隐私保护、公益性和行业责任等方面都提出了细化要求。 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如何产生? 平台如何产生?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应该是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平台。 在统一还是指定上,民政部保持了开放的态度,最终选择了指定。这意味着,一方面,要解决如何指定的问题;一方面按照谁指定谁负责的原则,要解决指定后如何监管的问题(包括如何退出)。 《慈善法》是2016年3月通过的,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民政部需要在3月至9月这段时间指定出一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 2016年7月20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遴选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对外发布,提出按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公开透明、自愿申请,分批考察、择优指定的原则进行批次遴选。 以遴选的方式指定,民政部再次保持了较为开放的态度。 符合《通知》提出的五项要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办的提供慈善募捐信息发布服务的信息平台都可以申请。 在收到49家平台的申请后,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民政部组织民政部门和网信部门代表、社会组织领域代表或专家、互联网领域专家、新闻传媒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通过此次遴选的探索,结合平台产生后的具体实践,2017年,民政部推进了平台管理的规范化工作。 2017年7月20日,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基本管理规范》两项行业标准对外发布,并于2017年8月1日正式实施。 《基本管理规范》不仅将遴选这一方式以规范的方式予以确认,而且回答了指定后如何监管的问题。 遴选方面,《基本管理规范》规定,平台申报方根据时限、要求准备评审。全国慈善工作主管部门(民政部)统一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根据相关规范、标准,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估和遴选,按照优中选优原则作出指定,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管方面,除了要求平台提交年中报告、年度报告,接受质询、评价、约谈之外,平台每半年要接受全国慈善工作主管部门考核1次。考核未达标,或日常运营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予以约谈、限期整改。1年内不达标或违规处理累计2次,或产生重大社会负面问题,或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的,取消指定,2年之内不得重新申报。 在出台两项行业标准的基础上,2018年1月,民政部启动了第二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遴选工作。 收集申报材料后,民政部组织第三方人员对照《基本技术规范》进行了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和技术测评的平台,民政部按抽选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慈善领域专家、互联网领域专家、慈善组织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捐赠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形式审查和技术测评的平台进行现场答辩和公开评审。 评审委员会依据打分结果和排名,提出第二批平台建议指定名单,提交民政部面向社会公示。最终产生了9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 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发展得怎么样? 当前,共有20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可为慈善组织提供募捐信息发布服务。4年的时间过去了,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发展的怎么样呢? 2017年年中,根据两项行业标准,平台首次提交了运营报告。据统计,2017年1-6月,13家指定平台共为全国两百多家公募慈善组织及其合作机构发布募捐信息超过1万条。总筹款额超过7.5亿元,共有4.65亿次网民在线捐赠。 2018年,20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共为全国1400余家公募慈善组织发布募捐信息2.1万条,网民点击、关注和参与超过84.6亿人次,募集善款总额超过31.7亿元,同比2017年增长26.8%。 慈善组织通过腾讯公益募款17.25亿元、支付宝公益募款6.7亿元、阿里巴巴公益募款4.4亿元,通过新浪微公益、京东公益、公益宝、新华公益、轻松公益、联劝网、广益联募、美团公益、水滴公益等平台,募款金额均达千万元级。 在2020年7月举行的2020中国互联网公益峰会上,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爱文通过视频致辞指出,近3年来,中国通过互联网募集的善款每年增长率都在20%以上,2019年募集金额更是超过54亿元,比上年增长了68%。 在民政部的推动下,各平台强化信息公开、在线投诉举报功能,进行了区块链、“冷静器”、财务披露组件等一系列技术和管理创新。相关平台立足自身特色和优势,为中小型慈善组织能力建设提供支撑,包括提供平台入驻、咨询、培训、辅导,以及技术、资金、传播等方面的支持。 稳步放宽范围 第三批平台开始遴选 2018年底,根据《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民政部新成立了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管理工作由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转移到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 2019年8月20日,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在河北雄安新区召开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工作座谈会,并持续开展了巡检考核等工作。 在新的主管职能部门的推动下,平台保持了健康发展,互联网慈善已经成为慈善事业新的重要增长点。 民政部的数据显示,在今年抗击新冠肺炎的工作中,全国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累计筹集捐赠资金396.27亿元,捐赠物资10.9亿件。互联网捐赠超过4200万人次。 在互联网公开募捐总额和参与人次不断增长的同时,慈善组织的数量也在增加。据民政部的数据,截至9月底,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7825个,净资产规模超过1900亿元。 为加强互联网技术在慈善领域的运用,支持慈善组织在更大范围依法开展互联网募捐信息发布,近日,民政部启动了第三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工作。 《通知》显示,此次遴选遵循“自愿申请、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优中选优”的原则,拟通过遴选指定平台不超过10家。这是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发展需求的回应,也避免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等情况的出现。 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10日。申报材料包括:1.《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申报表》;2.平台情况汇编,包括平台资质、信用状况、用户规模、硬件条件、网络安全、团队构成、模拟页面、功能定位、流程设计、风险防范、资金保障、服务承诺、影响力和代表性、特色模式、佐证材料、与主营业务结合的方案、过往参与公益情况等。 收到申报材料后,民政部将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测评,然后进行公众评价,再进行现场评审答辩。 与前两批平台的遴选不同,本次遴选新增了公众评价环节。民政部将通过开放网络评价的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评价。这一环节的设置进一步增加了平台遴选的开放性和公开性。 评审委员会将依据两项行业标准,并结合参评平台的申报材料、现场答辩情况、公众评价进行打分和排名,提出第三批平台建议指定名单。 民政部将拟指定名单面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情况,民政部确定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最终,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将花落谁家,让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