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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九部门
要求大力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社会组织
民政部党组
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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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0年11月10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民政部等九部门
要求大力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社会组织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刘健/摄)

    ■ 本报记者 王勇

    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地社区治理,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

    《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群团组织,大力培育发展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红白理事会、志愿者协会、文体协会、科普协会、平安类组织等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根据居住状况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

    3.5万个安置社区

    易地扶贫搬迁是精准扶贫“五个一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

    11月5日,国新办举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据民政部副部长王爱文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扎实推进,我国易地扶贫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同步新建了约3.5万个安置社区,一揽子解决了搬迁群众的吃、住、行、就医、就学等方面的问题,对世界的减贫进程作出了重大贡献,也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当前,“十三五”的易地搬迁建设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易地搬迁工作已经转入以后续扶持为中心的新阶段。做好这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我们说“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后面这两篇文章,“稳得住、能致富”涉及到很多部门的工作。其中“稳得住”一个重要前提就是群众在新社区能住得习惯、能融入社区,所以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就成为这项工作的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确立2022和2025目标

    《指导意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易地扶贫搬迁中心任务,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社区融入,构建全周期后续扶持机制,努力把安置社区建设成为安居乐业的幸福新家园,让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到2022年,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安置社区组织体系全面建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完善,搬迁群众能够就近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有效融入新社区生活。到2025年,安置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组织体系

    《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组织体系。

    “有组织就是要在搬迁社区建立组织体系,把基层党组织建立起来,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建立起来,要把妇联等群团组织建立起来,还要围绕群众的需求建设一些社会性的组织,搬迁群众能够找到组织这个家,有事能找到人去解决。”王爱文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

    《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宜城则城、宜乡则乡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各有其位、各司其职,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安置社区组织体系。

    要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群团组织,大力培育发展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红白理事会、志愿者协会、文体协会、科普协会、平安类组织等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根据居住状况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尚未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组织体系的,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做好过渡期管理服务工作。对确有必要且符合设镇设街道标准的,可考虑调整周边行政区划,设立镇或街道。

    加强安置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安置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安置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服务机制,引导商业服务布局,确保搬迁群众就近方便办事,能够享有与迁入地群众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安置社区规划,加快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简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做好迁出地和迁入地的工作衔接。积极主动办理涉及安置住房的各类审批手续,防止产生遗留问题损害群众利益。

    完善安置社区就业、教育、社会保险、救助、治安等公共服务,为社区养老托幼助残服务、社区警务工作提供支持。健全完善社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关爱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残疾人等群体。积极拓展文化、体育、科普服务功能,配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等公共事业服务和物流配送、资源回收商业网点要尽快覆盖安置社区。

    繁荣安置社区服务业,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业态。满足城乡基层公共服务需求,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托老托幼助残、乡村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岗位。积极推广在安置区附近建设扶贫车间,培育开发绿色低碳的社区加工业企业和就业岗位。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培育安置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服务站点,支持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服务,为搬迁群众开展心理疏导、科学文明素养提升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引导搬迁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搭建搬迁群众网上沟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