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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在京举行会,向与会者公布了由课题组完成的一个主报告和五个专题报告。涉及整个网络慈善事业发展、20家指定募捐平台发展和‘99公益日’、水滴筹案例,以及网络慈善法制问题、个人网络求助法制建设等。 该报告作为我国网络慈善领域的首部研究报告,系统地回顾、总结了伴随互联网与移动支付广泛应用而兴起的网络慈善发展进程,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全面、真实地反映了网络慈善在数字化创新、规范发展、慈善资源募集、救助困难群体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巨大成就。对存在的问题做了深刻剖析,并理性地提出了完善网络法制与个人网络求助相关制度的系统建议。 报告将对完善我国网络慈善制度安排、促进网络慈善事业长足发展起到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 指定互联网平台的募捐 占社会捐赠总量4.1% 目前在我国互联网慈善领域,20家指定募捐平台搭建起了慈善组织与大众捐赠的桥梁;腾讯公益推出的“99公益日”活动成为了全国性募集慈善资源和实施慈善项目的综合平台,不仅是网络慈善的盛宴,也是整个慈善事业年度慈善活动的焦点。“水滴筹”为解决低收入群体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问题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也争议不断。 在这种情况之下,报告的发布恰逢其时。报告对于网络慈善好的经验进行了总结;而对于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制度层面的建议。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在发布会上指出,每年数以亿计人次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爱心捐赠,2019年更有108.76亿人次点击、关注和参与互联网慈善活动。这表明我国慈善事业借助互联网已经走向大众化、平民化,进而推动着全社会对善的追求,这是互联网对慈善事业不可替代的卓越贡献。正是在大众参与的情形下,网络慈善有效地提升了慈善资源动员能力,20家指定互联网募捐金额占社会捐赠总量的比例从2013年的0.4%直线上升至2019年的4.1%,如果再加上个人通过网络求助的数额,这一数据将提升到20%左右,这表明个人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生力军,这有利于整个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的健康生态正在形成。 网络慈善是我国慈善领域的新形态,是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下的慈善创新,它培养了中国慈善新理念、引领了慈善新习惯、形塑了慈善新时尚,推动着平民慈善、大众慈善的发展,也为全球慈善的发展贡献了中国样板。 指定互联网募捐平台 2019年募款超54亿元 报告将“网络慈善”定义为借助网络平台开展的各类慈善活动的总称,其核心是通过网络募捐和捐赠等活动来实现慈善之目的,它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互联网+”意识的普及而在传统慈善模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事物,是信息技术在慈善领域的应用,并对慈善活动、慈善方式、慈善组织的形态和管理乃至民众的慈善理念等产生互动与反馈。 报告将网络慈善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网络慈善主要指受《慈善法》规制的互联网募捐,广义的网络慈善是指一切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的以帮助他人为目的的慈善活动。广义的慈善募捐不仅包括法定的互联网平台募捐活动,也包括其他各种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的慈善募捐与慈善服务等行为。 近三年来,通过指定互联网募捐平台募集的善款每年增长率都在20%以上,2019年网络募集的善款更是超过54亿元,比上年增长了68%;全年全国点击、关注和参与互联网慈善人次比2018年增长了28.6%。 腾讯公益发起的“99公益日”和阿里巴巴公益发起“95公益周”吸引着各种资源关注,塑造着行业生态,成为慈善界行业活动的风向标。 另外,网络慈善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参与国家发展战略中的表现突出。抗击新冠疫情期间社会各界通过互联网募集善款18.67亿元,参与人次达到4954万,许多慈善服务在线上有序开展。此外,在推动“一带一路”、脱贫攻坚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中,网络慈善也发挥巨大作用。 问题逐渐凸显 平台信息公开总体不佳 腾讯“99公益日”作为中国互联网领域迄今参与主体数量最多、筹款额度最高、传播与推广资源投入最大的慈善活动,且充分依托于社交网络来开展,在国内网络慈善募捐领域具有非常强的代表性。 与欧美国家的“公益日”不同,腾讯公益发起的“99公益日”属于民间的“互联网公益日”,是全球比较成功的“互联网+慈善”的创新典范和成功案例。“99公益日”创办6年来,公众捐款额总计61.9亿元,捐款人次超过1.55亿,募捐项目数总计近三万个,已经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公众筹款活动。 报告认为,“99公益日”取得的成效及其正面效应是毋庸置疑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慈善法》对网络慈善缺乏相应规制,其在为公众参与慈善带来便利的同时,亦存在网络骗捐、诈捐等欺诈事件或失范行为。“99公益日”倡导“集小善,成大爱”,人均捐赠额和单次捐赠额均在逐渐下降,但减免税与捐赠发票问题逐渐凸显,慈善组织开具发票的成本实在太高,但不开又涉嫌违法,这可能导致平民慈善陷入发展困境。还有不尽合理的配捐规则容易引发各种形式的套捐,引发了人们对“马太效应”的担忧。 不仅仅是“99公益日”,20家指定募捐平台等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平台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不佳、部分平台存在运作不规范、激情捐赠尚未转化为常态化捐赠等。报告特别提到,由于个人网络求助不在《慈善法》规制范围,致使个别不良案例影响了公众对依法指定募捐平台的认识,从而需要对个人求助进行必要的规制。 比如,水滴筹在本质上仍属个人求助,但利用了网络公共平台,可以将其视为个人通过公共平台发起的公开募捐,容易出现负面的个案,所以引发社会各界对于水滴筹的褒贬不一。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谢琼指出,网络慈善实践中暴露出来的法律政策规范不足、募捐平台治理机制不够完善、网上个人求助性质模糊、网络慈善组织发展不平衡及失范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增加法律规制 规范网络募捐 报告认为,上述问题是创新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一方面应当正视这些问题并强化法制规范与监管,另一方面亦应当看到其积极的社会功能并以宽容之心支持其在不断规范中向前发展。 郑功成建议,在《慈善法》中增加对网络慈善的法律规制,以厘清网络慈善活动的边界,规范网络募捐行为,明确网络平台的相应责任以及禁止以慈善为名的网络慈善欺诈,以为网络平台、网络筹款主体与网络慈善参与者提供具体、清晰的依据,显然具有必要性。同时还应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具体化,如开通电子发票服务、提供更加便捷的税收减免服务等是当务之急,而依法惩治网络募捐中的不法行为更是维护网络慈善健康发展的有效举措。此外,还应当增加指定网络募捐平台,以便更多互联网企业或慈善组织参与其中,并通过适度的有序竞争促使网络慈善得到更大、更好的发展。 “只有全面认识网络慈善对我国慈善事业长足发展的卓越贡献与巨大价值,才能形成有利于网络慈善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只有建立完备的网络慈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才能真正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发达的优势,在维护网络慈善健康生态的条件下促进平民慈善、大众慈善健康发展,进而使中国特色慈善事业获得大发展。”郑功成说。(徐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