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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冶 陈斌 作为家族财富和慈善观念的载体,家族基金会一方面可以集合家族成员内心最纯净的力量,共同为家族的永续传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而不懈努力;另一方面又可以引领社会慈善风潮、吸引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在某一慈善领域纵深发展。在中国,家族慈善的文化传统古已有之,人们常常认为家族的兴盛是施行善举的福报所致,并将其作为劝人行善的极佳范例。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家族基金会已经有上百年的发展历程,有着蓬勃的生命力,在整个慈善事业中扮演着中流砥柱的角色。 美国家族基金会的发展历程 家族基金会的起源可追溯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美第奇家族、富格尔家族、罗斯柴尔德家族等财团家族。例如,富格尔家族于1516年在德国奥格斯堡建造了由8条小街和67幢楼房组成的富格尔福利院,其运营费用主要来自富格尔家族基金会,直到今天,入住老人仍只需与500年前一样支付一个莱茵盾(约合0.88欧元),被当地人称为“城中之城”。19世纪末20世纪初,现代意义上的家族基金会在美国诞生。 19世纪末,美国经济蓬勃发展,各行业开始出现垄断,例如卡耐基家族的钢铁托拉斯和洛克菲勒家族的石油帝国。与此同时,广大的无产阶级劳动人民,尤其是黑人和外来移民生活却苦不堪言。贫富严重分化、经济危机打击,最终导致工人运动的规模空前高涨。在财富积累日趋惊人、社会运动风起云涌的背景下,1913年洛克菲勒家族成立洛克菲勒基金会,现代意义上的家族慈善基金会正式走上美国舞台。 1913年,政府开展“沃尔什调查”,审定基金会与财团之间的界限。调查以指控不成立告终,反而提高了这些基金会的声誉。同年,联邦所得税制度入法,并于当年10月将个人所得税定为最低税率1%、最高税率7%的7级累进税种。1916年,遗产税首次被永久化和制度化,税率定为1%(遗产5万美元以上)到10%(遗产500万美元以上)。1917年3月,开始对慈善捐赠给予优惠扣除待遇。在最早建立的家族基金会的带领与联邦税制的作用下,越来越多的富豪家族纷纷成立了家族基金会。到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共有479家家族基金会。 二战之后,随着经济复苏,美国家族基金会开始平稳增长。已成立的家族基金会影响力不断增强,慈善事业也延伸到了世界其他国家,取得了杰出的成果。关于这些家族基金会是否从事了“非美或颠覆性活动”的担忧,使得政府发起了“里斯及考克斯调查”,引起社会舆论一片哗然。众多高等院校、学者和媒体盛赞基金会的功劳、批评政府的猜忌。调查仍以指控不成立告终,进一步巩固了基金会的声誉。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一些政客家族也开始参与到这一行列中来,如曾连任三届政府财政部长的安德鲁·威廉·梅隆家族。1950年到1969年间,新成立的家族基金会数量持续增加。 1961年,政府再次启动“帕特曼调查”,内容是检查基金会的设立目的是否为避税。最终,此次调查中基金会滥用免税权力的种种证据扭转了社会舆论,人们不再一边倒地对基金会进行肯定。1969年,《税制改革法》出台,政府对基金会的资产来源、资产管理、资产使用比例、捐助要求、信息公开和法律责任等施以众多限制条款,基金会在短期内受到了负面影响。1973年,中东石油危机爆发,美国经济产出不断下降,失业率攀升,出现了以滞涨并存为特点的结构性经济危机,越南战争的创伤也使得经济困境雪上加霜。1970到1979年间,美国家族基金会的新增数量只有上个十年间的一半。 1981年,里根总统上台,他认为“政府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政府本身才是问题所在”,意在鼓励自由市场机制自行修正所面临的问题。在降低税率和削减福利开支的宽松经济政策作用下,美国经济持续增长,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均维持在较低的水平上。政府在福利领域的后退加上经济的蓬勃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家族基金会的发展。1980到1989年间,多达4117家的家族基金会成立了。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信息技术在政府力推下突飞猛进,向各个领域渗透。新兴产业的比尔·盖茨、戈登·摩尔、比尔·休利特等新贵家族,也纷纷建立了家族基金会。同时,政客家族也不甘落后,如布隆伯格家族基金会的诞生。此外,许多中产阶级的普通家族为了在周围的社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善事,也开始建立规模不大的基金会。因而,在1990到1999年的十年间,美国家族基金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黄金时代”,新增数量高达13345家。 时至今日,在总量上,美国家族基金会呈现出机构数量多、捐赠规模大的特征,2010年数量约为38671个(占基金会的45%),捐赠总额约为206亿美元(占基金会的42%);在结构上,美国家族基金会以小规模基金会为主,2010年资产规模在百万美元以下的占全部家族基金会近2/3。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家族基金会的发展对于美国慈善事业的繁荣功不可没。 在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美国家族基金会的发展虽然有快有慢,外部经济、政策、社会等环境不断变化,其间还不乏人们的质疑和政府的戒备,但总体上讲始终在完善和进步,从而形成了相对成熟的运行机制。 根据美国家族基金会管理主体的不同,其管理模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类: 1.由设立家族管理。家族基金会在建立之初,一般采取由设立家族进行管理的封闭模式;小规模家族基金会人员较少,成本有限,也多由设立家族直接对其进行管理。这种完全由设立家族管理的模式,优势在于结构简单、灵活性高、适应力强;能够保证基金会完全按照家族的意愿运行,决策往往比较迅速;由于家族成员不从基金会领取薪酬,管理成本较低。缺点则在于家族成员的经验和能力有限,很难保证基金会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和慈善项目运作的科学性,一旦经营管理不善,无法良好地发挥基金会的作用,甚至会大大缩短基金会的寿命。早期的福特基金会采取的就是这种管理模式。 2.由专业理事会管理。为了使运作更科学有效,家族基金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往往会进行结构调整,聘用经验丰富的外部人士,组成专业理事会对基金会进行管理,由家族成员单一决策转变为家族内外部成员集体决策。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家族外部成员往往在相关的政府、企业或非营利组织任职多年,管理经验丰富,能够保证基金会顺利运营;家族成员与专业人士共同对慈善项目的选择、开展和慈善资金的管理、流向进行决策和监督,能够避免由于家族成员的非理性偏好或外部错误信息等原因引起的失误。然而聘请专业人士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家族基金会的人力成本。洛克菲勒家族建立的系列基金会均采取这种管理模式。 3.由金融机构/慈善管理公司管理。一些家族由于家族成员没有经验或精力管理家族基金会,或者希望基金会能够得到更好的管理,采用委托慈善管理公司或专业金融机构的方式对基金会进行管理。进入新世纪,许多私人银行、家族办公室和咨询公司等金融机构都将慈善服务纳入了财富管理的业务范畴,专门为家族提供慈善咨询和慈善服务的慈善管理公司也应运而生,它们根据设立家族的要求搭建慈善组织构架,进行专业化管理,为家族成员无暇或无力打理基金会的情况提供了服务便利。其中最有名的当属洛克菲勒慈善顾问机构和甲骨文资本集团。西德尼·弗兰克基金会就是由前者进行管理的。 美国家庭有着良好的慈善捐赠习惯。有关统计分析表明,大约3/4的美国家庭每年都会进行平均1800美元的慈善捐赠。大约相当于家庭总收入的3.5%。2012年,美国共有1.58亿人进行了慈善捐赠,占全国人口的62%,捐赠人数居世界第二(仅次于印度)。美国家族基金会的创立家族,既有富可敌国的商人家族,如洛克菲勒家族、福特家族、比尔·盖茨家族等;也有声名显赫的政客家族,如安德鲁·威廉·梅隆家族、布隆伯格家族等;更多的则是来自医生、律师、企业高管等行业的普通富裕家族。前两种家族的财力雄厚,他们建立的家族基金会更加广为人知;后一种家族建立的基金会规模较小,活动范围有限,常常默默无闻。但实际上在美国,普通家族才是设立家族基金会的主体。家族基金会的资金全部或主要来自于家族财产,有的通过死后遗产捐赠建立,有的通过生前现金捐赠或股权捐赠建立;家族基金会并不主动对外募集资金,只是偶尔吸收外部捐赠。 美国家族基金会的活动领域广泛,包括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公共服务、文化艺术、人权保障、环境保护、宗教事务和国际事务等。从捐赠数额来看,对美国大型家族基金会而言,最多的慈善资金被用于医疗卫生领域(26%)和教育领域(25%),公共服务领域次之(12%),公共事务/社会利益领域、艺术和文化领域第三(9%)。 根据美国家族基金会资金使用的不同,其运作多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资助型。从功能上讲,基金会是慈善资金的筹集者、经营者和拨付者,是慈善捐赠和受助对象之间的重要桥梁,一般并不承担具体慈善项目的运作。大部分家族基金会也采取资助其他非营利组织的方式运作。总体来看,家族基金会多通过资助具体项目而非直接对人进行现金资助。他们倾向于资助各种改善人们机会不平等的项目,如控制和缓解疾病疫情、改良农业生产、改善生态环境、提供教育资源等。家族基金会也关注科学研究,增进人类对于自身机体和世界万物的认识;他们还资助人文社科项目,以促进文明传播和社会进步。对亟需钱款支持的弱势群体和学生,家族基金会也会慷慨资助。保罗·艾伦家族基金会就是资助型的家族基金会。 2.资助与项目运作型。一些实力强大的家族基金会,一方面资助其他非营利组织开展慈善项目或支持非营利组织能力建设,另一方面还自行运行一部分慈善项目。如洛克菲勒基金会成立后,立即建立国际卫生部,并将其作为基金会初期最大的工作重点。国际卫生部在1932年首先进行职业病和精神病等新兴学科的研究,在1937年成功分离出黄热病的疫苗,在医疗卫生领域做出了杰出贡献。戴维和露西尔帕卡德基金会建立露西尔帕卡德儿童医院,玛丽恩&亨利诺特基金会设立“牧羊人诊所”项目、乔伊康复中心等,也是自行开展项目运作的实例。 (据《新视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