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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一周年 慈善组织已超2100家

2017-09-05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勇


 2016年11月24日,上海市首次颁发慈善组织登记证书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9月1日,《慈善法》一周年之际,民政部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了一年来慈善事业的进展情况。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巡视员李波介绍,到2017年8月底,各级民政部门共认定和登记慈善组织2109家,其中给予公开募捐资格的513家。

2109家慈善组织

据李波介绍,《慈善法》实施以来,民政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制定法规政策措施。

《慈善法》颁布后,与《慈善法》相衔接的《志愿服务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修订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中宣部、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银监会等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慈善组织认定登记、公开募捐管理、慈善信托管理、慈善活动支出、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志愿服务都有了细则规范。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截至目前,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启动了慈善组织认定登记、公开募捐资格审批、慈善信托备案、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等工作。

到2017年8月底,各级民政部门共认定和登记慈善组织2109家,其中给予公开募捐资格的513家;慈善信托备案37件,信托合同规模约8.4亿元;民政部共认定和登记慈善组织110家,其中给予公开募捐资格的61家。各级民政部门也已经开始探索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措施。

按照《慈善法》的要求,民政部通过公开遴选指定了首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上线运行了“慈善中国”信息平台和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完成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探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数据库或社会救助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推进救助部门与慈善组织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强化救助资源统筹使用,避免救助遗漏或重复救助。

募集善款800亿元

在管理部门的推动和慈善组织的努力下,慈善事业在过去的一年取得了不菲的成绩。

一是慈善组织有序发展,募捐能力明显提升。

随着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的逐渐展开,慈善组织数量快速增长。慈善组织动员社会捐赠的能力明显提升,从2006年前每年不足100亿元发展到近5年每年都超过500亿元,2016年达到了800亿元。

二是慈善活动形式多样,作用发挥日益凸显。

主要表现为“互联网+慈善”蓬勃发展,慈善组织在脱贫攻坚、急难救助、救灾抢险等工作中大胆探索创新,成为政府的得力助手,慈善组织“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誉。

三是志愿者踊跃参与慈善服务。

截至2016年底,我国志愿服务组织总量超过30.6万个,志愿服务站点超过15万个。2017年6月,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实名注册志愿者已达5000万人,注册志愿团体已超过43万个,发布志愿服务项目超过96万个,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超过8.5亿小时。

四是新的慈善理念深入人心。

《慈善法》将每年9月5日设立为“中华慈善日”后,各地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进一步普及《慈善法》、培育公众慈善意识、提高慈善参与度的重要抓手,通过政府搭台、社会唱戏等方式,开展慈善项目体验、讲述慈善故事,举办知识问答,深入社区、学校、单位、家庭,弘扬了中华传统慈善文化,传播了现代慈善理念。

尽管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慈善组织数量少、规模小,培育扶持政策不足,假借慈善名义的活动频出,事中事后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李波强调:“我们将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激发慈善组织活力,强化慈善信息公开,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基础基层力量,夯实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着手,扎实做好慈善工作,努力推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 本报记者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