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5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勇
■ 本报记者 王勇
3月28日上午,全国老龄办、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联合举办《“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
据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孟志强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全国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迅速,约占养老机构总数的40%,许多省份已经超过50%,养老服务业正成为社会投资热点。
确立“四梁八柱”目标任务
《规划》提出,到2020年,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比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3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0%以上,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2%,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90%以上。
为实现这些预期目标,据全国老龄办副主任朱耀垠介绍,《规划》确立了“四梁八柱”的目标任务:即“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等四项发展目标,以及“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健康支持体系、繁荣老年消费市场、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等八大重点任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规划》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对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请兴办养老机构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加强开办支持和服务指导。落实好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投融资、税费、土地、人才等扶持政策。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
对于如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孟志强表示,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发以来,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初步建立了激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体系。目前,激励效果正逐步显现,全国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迅速,约占养老机构总数的40%,许多省份已经超过50%,养老服务业正成为社会投资热点。
这些激励措施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问题主要集中在养老机构作为一般建设项目的审批和行业准入中存在的审批周期长、环节多、门槛高,以及优惠政策不落地等方面。
下一步,民政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围绕落实《规划》各项任务,继续加大对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激励扶持力度。
一是结合《规划》实施,抓好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的分工落实,持续实施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等文件,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降低制度性准入门槛。
二是继续落实好民政部等部门《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以及规划建设、购买服务、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方面的扶持政策,充分释放政策效益。
三是按照“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的措施纳入发展规划、改革试点、地方激励、提高服务质量等工作中去,实行全方位激励。
推进医养结合健全健康支持体系
我国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高、失能率高,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近1.5亿人,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约4000万人,老年人对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规划》提出,要健全健康支持体系。
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副司长蔡菲表示,为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目标,卫生计生委采取了一系列的具体举措。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将健康老龄化纳入“健康中国2030”等国家战略,联合12部门专门制定《“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二是宣传先导,大力开展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三是注重预防,加大健康管理和慢病防控力度。四是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五是强化康复护理,积极推进医养结合。
下一步,卫生计生委将按照《“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要求,以维护老年健康权益和满足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全覆盖为主线,加强宣传教育、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工作,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能够获得适宜的、综合的、连续的整合型健康服务。
一是加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以自我保健、疾病预防为主的健康教育,实施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每年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开展针对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干预、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干预、癌症早诊早治、肿瘤随访登记、慢性病综合干预等,并注重提高慢性病综合干预管理效果。
二是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加强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可及性。
三是推进医养结合,与民政部门联合,完善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