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8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立敏
企业公民委员会自2005年举办第一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年会”以来,至今已过去10年。
10年前,“企业公民”还是一个陌生的舶来品,现已成为企业品牌和可持续代名词。
10年前,“企业公民”仅是少数商界精英谈及的阳春白雪,而如今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视为事业的新优势。
10年前,“企业公民”还是浩瀚商海中的一支溪流,而如今它已翻起了巨大而绚丽的浪花,奔涌向前。
回眸十年,在企业公民委员会暨全体会员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企业公民”理念在中国大地越发生根壮大;回眸十年,在历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调查评价活动”中,涌现出了458家(次)“中国优秀企业公民”和66名“中国最具社会责任的企业家”;回眸十年,首部《中国企业公民评估评价标准》横空出世,并先后签署和发布了《中国企业公民宣言》《中国企业公民财富新观念行动纲领》和《中国企业公民道德宣言》,以榜样的力量,引导和带动广大企业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回眸十年,企业公民委员会也不断在国际舞台发出中国声音,先后与美国、法国、加拿大、日本、韩国以及联合国相关机构开展广泛交流合作,为国际企业公民发展带来了中国的新鲜实践。
这里有国家领导的亲切关怀,这里有学界鸿儒的思想盛宴,这里有国家级媒体的权威视点,这里也有商界名流勇于担当的别样人生。
“企业公民”,一个多么自豪而光荣称号;“企业公民”,一个多么崇高而美丽的梦想。我们正在立足今天面向未来行动,我们正在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对话。让我们共同肩负时代的使命,成为光荣而自豪的中国企业公民……
诞生记
“企业公民”理念在21世纪初进入中国,早在2003年6月2日,当企业公民这个概念由跨国公司刚刚传入中国,《公益时报》就专门开辟了多达4个版的、中国最早的《企业公民专刊》。14天后,福特中国发布了国内由企业界整理的第一本企业公民报告书。两个月后,《21世纪经济报道》在上海召开了国内第一次关于企业公民的研讨会,并专门做了一期特别报道,就叫《企业公民元年》。
企业公民委员会创始人刘京敏锐地感觉到,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这样的理念来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赢,便决定要成立一个专门从事企业公民理念宣传与推广的机构。但当刘京到注册机构咨询登记“企业公民委员会”时,注册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尚不知何谓“企业公民”。刘京首先介绍了这个流行于西方国家的先进理念,和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作为改革开放的中国,无论从观念上还是认识上都应主动探索,应积极与国际接轨,要抓住时机,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显然,登记机构认可了这个理念,“企业公民委员会”在2003年10月10日正式批准注册。
“但这个时候,我们真正地感觉到,企业公民、企业社会责任对于中国社会来说,还真是奢侈品。因为当时绝大多数国内企业连‘企业公民’这个词都还没有听过,又何谈从现代公民的层面,来尽一个法人公民的社会责任?因此,我们觉得仅仅靠媒体的超前倡导和个别跨国公司的‘引进’远远不够。必须有一个专门的组织,来致力于在中国发动一场企业公民运动,推动理念的普及。”
于是,在2003年10月,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在民政部正式注册成立。“当时我真的有一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感觉和舍我其谁的气概。”谈起当年的往事,刘京脸上仍然充满了自豪感。可是,由于理念超前,企业公民事业的开局并不顺利,注册后的两年间尚无一家会员。这也让最初的创始人们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想法。
成长
2005年5月,企业公民委员会团队形成,摆在秘书处眼前的是两项重要工作:一是加紧企业公民理论和标准的研究;二是筹备“企业公民委员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执行团队凭借丰富的经历和职业敏感,认为理论要先行;同时,在最缺乏行业环境的时候,要让企业接受这一理念,就必须以“布道者”的坚守和意志面对环境的艰难。
秘书处制定了初创时期的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在学习、继承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扬弃”。2005年以前,企业公民的理念还鲜为人知,虽然新闻媒体已有一些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但大多数人还是将企业社会责任简单理解为公益慈善。在此背景下,如何从理论上清楚说明企业公民是什么,以及与企业社会责任有何区别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企业公民委员会委托清华大学专门成立了“企业公民课题组”,历时半年研究,制定了中国首部《中国优秀企业公民评估评价标准》,并依据此标准制定了《中国企业公民报告编写指南》《中国企业公民报告申请指导和发布程序》等一系列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文件。
2005年5月起,开始筹备“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包括制定《章程》,明确宗旨和任务,组建工作团队、邀请领导机构、发展会员等。11月16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首届“最佳企业公民评选表彰活动”和“企业公民论坛”也同时举行。作为中国唯一的全国性企业公民组织——企业公民委员会正式隆重亮相中国。这个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发起、旨在加强和促进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机构的出现,标志着中国企业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开始走出单纯的经济盈利模式,转而以一种经济和社会责任兼具的群体形象出现于世人面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以企业公民委员会名誉会长的身份出席大会并发表讲话;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以企业公民委员会名誉会长的身份出席优秀企业公民招待晚宴。共有190多家会员企业参会。
首批获得“中国优秀企业公民”称号的企业共有30家,其中跨国公司有可口可乐(中国)、IBM(中国)、通用电器(中国)、英特尔(上海)、西门子(中国)等;国有企业有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首创集团等;民营企业有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工业集团、广东格兰仕集团、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珍奥集团、恒大集团等。这些企业均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在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过程中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参与企业公民运动。
首届“中国企业公民论坛”,会聚了优秀企业公民代表,和来自清华大学、商务部跨国公司研究中心的学者专家和民间组织代表等,共同就中国企业公民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现状、趋势、理念、问题、对策等展开多层面、多角度的广泛探讨和交流。190多家企业代表还共同签署了《中国企业公民宣言》。
发展
伴随着中国社会环境与商业环境的变化,企业公民委员会也迎来了自身的发展。自2006年起,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入预热期:1月1日,重新修订的《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其中对于公司社会责任做出了相关规定;3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首份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4月,由一批有责任感的企业和企业家发布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同盟宣言》,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逐渐进入主流话语。到2008年,由于相关政府部门的推动以及自然灾害的发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入了喷发期。首先,2008年1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成为推动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文件;此后,几次大的自然灾害也推动了企业公益的发展。随着政府、媒体及全社会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广大企业也纷纷从散发式的社会责任行为朝着制度化的企业公民实践转型,特别是2012年,中国国务院国资委出台规定,要求所有央企在2012年底前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又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推向了一个新高潮。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企业公民委员会的事业也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与国内有关研究机构、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以及美国、日本等国家的NGO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吸纳了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内的会员企业200余家,品牌影响力逐渐提升,工作局面逐步打开。在不断提升“中国优秀企业公民调查评价活动”、“中国企业公民论坛”等品牌活动的同时,也积极推出《责任的力量》网络直播节目、“企业公民进社区”系列公益活动、“中国企业公民大讲堂”、“企业公民示范项目”、“社会责任投资项目”等一系列有益尝试。
正所谓十年磨一剑,企业公民作为一项开创性的事业,企业公民委员会在十年中,创造了多个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第一次”;在未来的发展中,中国企业公民事业正迎来新的契机。(张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