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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首善之都的社会组织发展脉络

2013-10-17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雪弢

2011年,北京市民政局“试水”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民间组织瓷娃娃关怀协会成为首批受益者,从申请到注册成功,总共不到一周的时间

作为首都,北京市的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开始于1989年。而截止到2013年6月底,北京市共登记社会组织8228个,其中市级社会组织1931个,区县社会组织6297个;社会团体348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496个、基金会247个。而这些社会组织的发展领域主要分布在宗教、法律、文化、教育、工商服务、社会服务、农业及农村发展、体育、职业及从业者组织、卫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国际及涉外组织等14个领域。

在北京,还有一类为特管社团。同时,还有12477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这些元素让北京基本形成了布局完善、门类齐全、层次丰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工作体系。

翻看年检数据,我们可以看到:社会组织有党员5.5万名;社会组织吸纳从业人员13.3万人,占全市就业人口的1.24%;社会组织年总收入340.9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2.10%;民办医疗机构年接诊558万余人次;民办教育和培训机构在校生达136万人;社会组织投入公益领域资金达134.9亿元。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主任温庆云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专访的时候说,社会组织已经成为促进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而当记者问到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的最重要特点时,温庆云指出,就是要树立“四个领先”的意识,即实现社会组织发展理念、规模数量、培育扶持、形象能力领先。

1.树立建设型登记理念

从2011年2月28日起,北京在全国率先对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了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也就是由民政部门“一手托两家”,既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又是登记管理机关。当然,这只是个开始。到2013年4月1日,按照中央要求,北京开始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同时,为了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又先后制定了多项内部操作规程,取消了这四类组织成立登记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的事项。

温庆云告诉记者,自今年4月1日实施直接登记以来,全市登记咨询827人次,环比增长了103%。截至目前,已有29家组织按直接登记程序办理。

当然,感受到政策温暖的,还有经历等待终于登记成功的社会组织。9月5日,在北京国话先锋剧场见到北京红丹丹视障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郑晓洁时,距离她拿到民办非营利组织的营业执照过去了已经一百多天,然而回忆起5月21日的情景,她还历历在目,当时的她已经开心得只会说“谢谢”了。十年前,郑晓洁还是纪录片的制片人,因为拍摄盲人这个群体,而开始关注并决定帮助这个群体。十年间,为了让帮助盲人的机构“红丹丹”有个合法的身份,找到主管单位,郑晓洁想尽办法。现在,她不仅拿到了“身份证”,“红丹丹”的项目还得到了政府购买的支持,郑晓洁的谢谢,说得由衷。

在北京,还有一类特别的社会组织——中关村社会组织,为了它们的发展与管理,北京市社团办专门成立了中关村管理处。早在2010年,为推进部市合作,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中关村冠名和跨区域吸收会员开展活动等创新措施就已经写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把改革措施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发展至今,已经有54家中关村社会组织进行了直接登记,67家产业联盟办理了登记或备案手续。

温庆云告诉记者,北京正在树立建设型登记理念,在咨询阶段即对社会组织的发展目标、资金规模、办公场所、运作方式、专职人员队伍建设、资源配置、党的建设等各方面进行指导。同时,公开向社会组织做出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所有审批程序的承诺。

2.加强监督管理

与登记体制改革匹配的便是相应的监督管理,这一点北京从六个方面开始着手。首先强化年检功能。把年检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刚性手段,丰富年检内容,采取网上年检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社会组织法人条件、履职情况、内部规范化建设和财务管理状况,深入了解社会组织服务群众、服务会员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开展社会组织评估。目前,北京出台了《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完善修订了评估指标体系,逐步形成了市民政局负责顶层设计、制定工作方案,第三方机构接受委托独立开展评估,专家委员会集中研讨、对比评分,市民政局最终认定结果的具有北京特色的社会组织评估模式。据温庆云介绍,截至目前,北京累计评估社会组织1193家,其中5A级160家,4A级374家,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率超过40%。

同时,北京还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和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社会组织将要开展的重要活动、出现的重点业务、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报告,实现对社会组织监管由静态向动态转变。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启动了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对社会组织存在的不参加年检、连续年检不合格、不接受管理,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形成了有进有出、依法管理的工作局面。

在推进政社分开方面,按照“增量严控、存量渐减”的原则,推进社会组织的民间化进程。自2000年以来,共有768名党政领导干部辞去了社会组织中的职务。2011年,对136家行业协会的评估显示,已有94.93%实现无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领导职务。

3.加大培育扶持力度

开放登记、加强监督都是为了社会组织更好地发展与成长,而培育扶持也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北京市民政局2010年制定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了《北京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目录》。

同年,北京市民政局利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132个。而到了2011年,市、区两级扶持社会组织资金更是增加到了7.83亿元(市级4.71亿元)。其中,民政局首次使用390万元福彩公益金购买了104个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2012年,民政局以中央财政首次出资2亿元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为契机,组织社会组织申报项目27个。其中,“北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扶助瓷娃娃罕见病自立生活”等8个项目被民政部立项,共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资金430万元。

在培育扶持方面,北京非常重视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据介绍,2012年北京共授予179家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同比增加23家,增幅14.7%,每年为社会组织捐赠人减少税收1.5亿元以上。

2012年,北京出台《关于加强心理咨询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与心理咨询相关的社会组织参与信访工作的渠道、方式,首次将社会组织参与信访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成为北京市社会组织承担政府委托职能的典型范例。

■对话

走访北京市社团管理办公室主任

温庆云:社会组织发挥重要作用

《公益时报》:你心中社会改革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是怎样的?

温庆云:社会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力量,不同阶级、不同阶层的人,越来越多地依托社会组织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改革,加强社会建设,必须调动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各方积极力量,充分发挥其在提供公共服务、反映群众诉求、参与国家事务、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公益时报》:社会组织可以带来什么样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温庆云:从发展的眼光看,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首先,社会协同最重要的是社会组织协同、公共参与最重要的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在构建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的扮演着重要角色。其次,社会组织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主体,在组织动员民间和社会资源,发挥专业化优势,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不足,改进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个性化需求,保障基本民生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三,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社会的参与,社会组织社会建设主体力量的定位也是恰当和准确桥梁和纽带,在化解矛盾、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参与行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社会组织的。

《公益时报》:社会组织对整个社会服务有何提升作用?

温庆云:缩小贫富差距,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以市场分配为基础的一次分配注重竞争,以国家分配为基础的二次分配注重公平,三次分配就是要紧紧把握企业体现社会责任和公民公益慈善意识觉醒的契机,通过企业和个人的捐赠进行第三次分配,有效动员民间和社会资源,通过社会组织渠道参与救济贫困阶层。显然,第三次分配,是一种充满着奉献理念、慈善意识的新型分配体制,是对市场为基础的一次分配和国家为基础的二次分配的有力补充,更加有利于社会的自发调节。

(本报记者 张雪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