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6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郝红暖
1917年夏秋之际,“直隶连降大雨,永定河、南运河、潮白河等河堤相继冲溃,洪水泛滥”。因这次水灾的受灾区域主要集中于京兆和直隶地区,所以被称为“京直大水灾”。百年前的这场水灾,因政府委托民间慈善组织赈济,而间接促进了“义赈”,即民间赈灾事业的发展。义赈组织不仅为救济灾民筹集了大量资金,而且受委托办理“急赈”和“官赈”,并在“散赈”、“灾民收养”和“灾后恢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慈善组织百年前的一次联合
相对“官赈”而言,“义赈”是由民间自行组织劝募、筹集经费并直接向灾民散放物资的赈灾活动。据《京畿水灾善后救济纪实》卷八《义赈》的统计:参与京直水灾救济的义赈组织达20 多个。参与京直水灾救济的义赈组织,既有京畿地区和国内其他区域的义赈组织,也有全国性组织和个别来自国外的义赈组织。属于京畿本地范围的义赈组织主要有顺直助赈局、顺直水灾义赈会、天津水灾急赈会、京畿水灾赈济联合会等。参与本次“义赈”的普通善会善堂主要有天津贫民教养院、天津掩骨社、天津广仁堂、天津济生社、天津西老公所、天津义阡局等。此外,近畿水灾救急赈捐会和以救助冀州所属五县为目的的冀属水灾救急会等义赈组织也在天津地区的水灾救济和防疫工作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外省区慈善救济组织主要有上海义赈会、上海义赈协会、上海广仁堂、上海济生会、中国红十字会上海总会以及旅沪顺直同乡会、江苏仁德堂、奉天直隶会馆水灾赈捐事务所、吉林扶余农安慈悲会等。国外慈善组织主要有美国红十字会和日本义助会。佛教慈悲会、中华圣公会等宗教类慈善组织也参加此次水灾的赈济工作。
水灾赈济之初,以熊希龄为首成立了督办京畿一带水灾河工善后事宜处(简称“督办处”),作为领导救灾的官方总机关。为联合中外各慈善团体筹议赈济及处理善后事宜,又发起成立京畿水灾赈济联合会(简称“联合会”)。该会要求各义赈组织分别按“急赈”“冬赈”“春赈”“工赈”等名目开展赈济工作,无论是按哪个名目还是在哪个县放赈,均应预先汇报并进行登记,以便统一安排。相关义赈组织按照“联合会”的要求,接受“督办处”的委托,积极开展赈灾工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以中国红十字会为例,除石家庄、天津及其附近地区由该会自发办理外,其在文安、东光、沧县、徐水等县所办的赈灾事务均受“督办处”委托。熊希龄在1917年10月23日给中国红十字会赈灾特派员蔡吉逢的电报中称:“兹拟请贵会担任东光、文安、沧县、玉田、徐水等五县急赈。”1917年11月,“督办处”还请求天津红十字会分会参与静海县的赈济工作,“特别颁发赈款,交该县官绅散放”。据统计,该会在静海县随机发放棉衣700件,高粱150石。中国红十字总会还受督办处之邀,为参与中美合作的以工代赈修筑京通公路的灾民提供棉衣2万件。
义赈成为救灾主体
早在“督办处”成立之初,即确定了“放赈之事全行委托本地士绅及各慈善团体”的办赈方针。“当水灾发生之时,京畿有顺直助赈局,而天津亦设顺直义赈会以应之,其用意皆辅官力之不足”,故而委托慈善组织继续办理赈济事宜,“现在各处急赈,均系由红十字会及诸慈善团体经手散放”。此后,又相继委托顺直助赈局和顺直水灾义赈会办理1917年年底的“冬赈”和1918年年初的“春赈”。在办理“冬赈”和“春赈”的过程,也体现了官民合作办赈的特征,即由官方委托义赈组织办理“官赈”。与此同时,义赈组织又委托县知事代为办理某些具体赈灾事务,并由地方士绅参与监督。春赈款的散放也是通过官民合作的方式完成。顺直水灾义赈会没有直接参与春赈款的散放,而是根据“被灾各县灾情轻重,酌量分配发交各该知事”。并在赈款总数超过1000元的县设置“春赈监放员”,“即就各该县公正士绅择员委任”。从义赈组织的建立及其组织形式来看,也体现了这次水灾赈济的官民合作特点。如顺直水灾义赈会最先由中国红十字会天津分会发起,“联合各机关筹办急赈,以拯灾黎”。
在1917年京直水灾救济中,全省范围的“官赈”大多由义赈组织代为办理。“冬赈”除了由顺直助赈局散放大部分地区外,“唐山、隆平、柏乡、任县系由上海京直奉义赈会完全担放”。对部分灾区而言,某些义赈组织成为地方救灾的主力和核心。如作为天津城区及四乡水灾赈济的总机构,天津水灾急赈会不仅为救灾筹集赈款,而且还为灾民修建临时窝棚,以及参与教养贫民、防险固堤等事务。外地慈善组织赴天津赈灾均需得到该会的协助或委托办理。如上海中国济生会代表冯仰山等到天津后,及时与天津水灾急赈会接洽,商讨赈款施放办法,请其派警保护。旅沪顺直同乡会水灾急赈会在天津办理“急赈”时,牵涉具体的方法和区域,以及修筑窝棚的数量、地址等,均主动和该会董事会讨论协商。义赈组织的主体地位还体现在义赈款在个别灾区赈款总数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如霸县获得各类赈款共计23万多元,其中,义赈款17万多元,占该县所得赈款总额的70%以上。
民间力量的凸显
义赈组织为此次水灾筹备了大量的资金、粮食和物资。据官方统计,义赈组织和慈善团体为本次水灾“义赈”,投入的款项多达100万元以上,而实际上用于此次水灾赈济的“官款”总额只有242万余元。义赈款占赈灾款总数的1/3以上,义赈组织在这次救济中所发挥的作用可见一斑。因各义赈组织所筹款项多寡不一,在“义赈”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各不相同。顺直助赈局在办理“冬赈”时自筹经费50万元,是各义赈组织中筹款最多的一个。天津水灾急赈会赈济灾民的食物、窝铺、苇席、救生渡船等项共计现洋24.6万多元。红十字会所筹赈款、棉衣、药品、面粉等费“共合洋二十二万有奇”。此外,顺直水灾义赈会为“春赈”筹款20万元,上海义赈会筹款近20万元,上海广仁堂近14万元,江苏广仁堂筹集7万余元,上海义赈协会近8万元,上海济生会近7万元,江南义绅唐宗愈和唐宗郭兄弟也为此次水灾筹款6万余元。有的义赈组织以捐助粮食或药品为主。如日本义助会共捐助“红粮17575石,仁丹5万包”;中华圣公会散放“玉米10万斤”、“红粮23万余斤”;香港公诚公司捐“仁丹1万包”。
在筹备救灾资金和物资之外,义赈组织最主要的任务是办理具体的赈灾事务,如救助被困灾民,向灾民散放食物、钱粮、药品、衣物等,在灾民救济、灾后恢复和防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如中国红十字会在1917年9月22日至30日,共救出被水围困灾民13881人,散放大饼、馒头共计15770斤。华北基督教义赈会在文安设粥厂11处,每月所需7500元。中国红十字会在徐水、安平设置留养习艺工所,在文安设立3处灾民习工所,在天津龙亭女子传习所设临时妇孺留养院。多数义赈组织将修理河堤与以工代赈相结合,既有助于防灾,又为灾民提供谋生机会。如红十字会在涞水县以工代赈修理河堤,用费3000元;华北基督教协会在定县以工代赈修筑堤坝用费5000余元;宁波赵主教在任县补助挖河工费3000元。保定红十字分会还为清苑灾民提供高粱籽种,帮助灾民恢复农业生产。部分义赈组织在为灾区提供粮食等救灾物资的同时,也向灾民发放了部分药品,如日本义赈会向任邱、新镇、文安、大城、雄县等地提供了5万包仁丹;香港公诚公司向新镇发放了1万包仁丹。
作为民间力量赈灾的一次初尝,1917年京直水灾救济有着众多局限性。由于以往赈款多来自国外,而1917年正值欧美各国卷入第一次世界大战,无暇顾及中国,造成了此次救灾资金主要来自国内、救灾金额不足;受资金和能力所限,多数义赈组织只能在一地或少数几地开展赈济活动,于是并不是所有的灾区都得到了义赈组织的关注;赈款分配不均的情况也比较突出……
但总体而言,“官赈”与“义赈”相结合,是1917年京直水灾赈济的突出特点。慈善组织受委托办理各类赈灾事宜,义赈组织成为救灾的主体,官民合作赈灾取得较好的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讲,1917年京直水灾救济中的“义赈”在我国慈善救济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 郝红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