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1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2月23日,湘潭市岳塘区亲园残疾人托养中心,志愿者在与智障人士沟通。
2月24日至26日,全国残联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十二五”残疾人民生保障的成就令人欣喜,但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会议指出,“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在基本医疗、养老、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面临的困难仍十分突出,残疾人群体数量大、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残疾人民生保障成就喜人,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教育保障条件大幅度改善,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残疾人脱贫成效显著,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全国城乡共有1105.6万残疾人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315.5万残疾人被集中供养和五保供养;1617.8万残疾人(次)从两项补贴制度中受益;282.8万城镇残疾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2180万城乡残疾居民参加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70%。
此外,建设并运营托养服务机构5917个,为67.3万残疾人(次)提供机构托养服务,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次)达到255.7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1.2%;资助学龄前残疾儿童及高中、大学阶段残疾青少年超过10万人;培训特教师资4500余人;共有40486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城镇在业残疾人430.2万人,农村在业残疾人1678万人;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55.7万,培训残疾人175.1万;多种方式扶持913万残疾人发展生产、就业增收。506万残疾人实现稳定脱贫,为43.8万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336万贫困残疾人免费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会议同时指出,全国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还有10多万,城乡持证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率仅为43%,农村贫困残疾人达到960万,住在危房中的残疾人户尚有76万,托养服务受益率不足10%,仍有22%的残疾人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会议介绍,“十二五”期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建立了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制度全面落地后将直接惠及2000万人次残疾人;特殊教育列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统筹实施。《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颁布实施,扫平了残疾学生参加高考的障碍。
同时,“十二五”期间,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就落实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的法律规定作出明确要求。财政部、国家税总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通过财税、金融、用地优惠等扶持措施,确立了辅助性就业这一新型就业形式,拓展了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就业渠道,保障了他们的就业权利。(据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