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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9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会贤
小区居民不仅成立了自管会,还成立了独立的停车管理公司,自己划停车位,停车费除雇佣人员工资外,略有盈余的部分还可以用于小区公益事业,这可是社区自治的新思路。
2013年,已经有10余年社区服务经验的李志萍,来到右安门街道玉林东里一区工作,这片老小区还是无物业管理、无停车管理的状态,居民意见很大。在居委会入户调查后发现,绝大多数居民赞成进行停车收费管理。于是小区引进了一家停车管理公司,按每月120元收取停车费。
然而,由于管理不到位,仅仅一个月,居民和停车公司的矛盾就凸显了出来。“于是我们又做了一次居民调查。”李志萍说,“去年11月的居民调查结果是,42%的居民赞成成立自管会管理停车。”去年12月,由7名居民组成的自管会选举产生了。自管会辞掉了外来的停车公司,今年1月份开始了停车自管。自管会首先将停车费降低到了100元,解决扰民车位问题,然后发车证、拆除地锁。
居民对这种自治方式很满意,但是,自管会却面临着每一收费自治的问题,无法开出停车发票。经过多方咨询,玉林东里一区居民自管会决定去申请成立一家停车公司,有了营业执照,停车收费就可以走上正轨了。在上级部门的协助下,右东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顺利办理了下来,其法人就是自管会主任。现在,绝大部分居民已经将本年度的停车费交齐。为了方便大家监督,停车管理公司的财务会向居民公开透明。
李志萍带领社区在老旧小区管理上走出了一条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路子,解决了小区汽车乱停乱放、环境脏乱差、治安无人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为老旧小区规范化管理提供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