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3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姓名:马维娜
性别:女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业水平 无
工作单位: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苹三社区
从事社会工作情况:
2000年4月—2003年4月苹果园街道海特花园二社区居委会主任
2003年 4月—2008年4月苹果园街道海特花园三社区居委会主任
2008年4月—今 苹果园街道苹三社区居委会主任
事迹简介
倾力服务 做社区建设的当家人
马维娜作为社区党委书记、社区主任,立足实际,将群众的呼声作为工作指向,将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目标,将群众的满意作为工作标准,在社区工作中倾力服务群众,做好社区建设的当家人。
工作中,她多方协调,做实事解民忧。她充分发挥社区职能作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带头协调。长期以来,居民对小区没有活动场地、小区水质等问题反映强烈,她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经过努力,使得长期困扰居民生活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她又在创新上下功夫。结合社区实际和百姓需求,打造了具有本社区特色的“同心圆”特色品牌,建立以“同心圆”为载体的社区服务网,有力推动了社区全面建设,满足了社区群众的生活需求。她积极挖掘现有资源,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居委会迎合社区居民对摄影知识的渴求,成立了苹三社区《金色时光》摄影沙龙。在100多位摄影爱好者的参与下,传播摄影知识、组织作品展示,推动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该沙龙也被授予“石景山区市民学习品牌”。工作中,她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多项社区创建工作。在她的积极组织下,苹三社区接受了北京市“六型社区”项目组的验收检查,做到了经得起随机查、随便看、随意问,受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最终获得北京市第4名的好成绩,受到区社工委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