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6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高文兴
2017年5月31日晚,由公益慈善学园、中央民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师范大学文化传播与创新研究院协办的“公益教育与行动研究”沙龙在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举办。北京师范大学青少年公益教育研究所所长尚立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中心副所长沈亚清和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许惠英三位特邀嘉宾围绕“学校-社区-家庭”三联动的公益教育模式和行动研究进行了分享,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卫小将主持了本场沙龙。
每个人都有改变的力量
谈及北京师范大学青少年公益教育研究所的成立缘由,该所所长尚立富表示,一是希望让更多人参与到公益中来,带动整个社会的关注;二是形成中国本土的公益教育理念;三是让家庭、学校和社区达成一个统一的价值共识。
他还认为,公益的界定是公共活动,在学校方面,活动应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主旨,而不是单一分散的活动,研究所希望让学生的活动系统化、有关联性;在社区方面,他希望学生不是为了做活动而做活动,现在已有许多居委会加入进来,研究所已有一套完整的学生参与社会工作的流程、模式;在家庭方面,现如今家长与孩子的沟通方式更多的是压迫式,而非活动参与式,这导致了许多亲子问题的产生,研究所希望开发一个0~18岁的“几岁孩子几岁父母”的教育模式,利用家庭环境对孩子进行培养,目前0~6岁的模式已经成型,正在开发7~18岁的培养模式。
对于研究所的未来发展,尚立富说道:“多做事,少说话。”现在教育部已经对中高考的评价标准进行改革,把志愿服务次数、时长算作一个评价维度。研究所正在通过实证研究,在完成现阶段目标的基础上,建立联动模型,在未来政策变动时进行适当的推动。
让公益教育之花在社区开放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中心副所长沈亚清则分享了开展社区青少年公益教育的背景,认为通过探索“学校-社区-家庭”互动的校内外相结合的新型教育模式,突出抓好社区青少年公益教育,可最终达到使青少年能力和素质全面提升的教育目的。
在具体做法上,她认为一是学习公益理论,制订落实计划;二是真情融入社区,努力排忧解难;三是加强师资建设,开展培训交流;四是活动异彩纷呈,公益之星闪烁。
教学生做一个有所作为的人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许惠英为公益人格进行了定义,她说:“公益人格是体现人的公益行为的身心组织,表现为以博大的爱心去爱家人、爱他人、爱集体、爱社区、爱祖国、爱世界和爱我们生存的地球。公益人格的身心组织主要由公益意识、公益情感态度、公益价值观、公益能力、公益意志力和公益行为组成。”
许惠英表示,公益人格教育就是引导学生在爱的活动中,即在爱他人、爱社会的服务他人和社会的公益行动中,逐渐形成学生的公益意识、公益情感态度、公益价值观、公益能力、公益意志力和公益行为。人格需要人格的教育,共情和责任感是公益人格教育的核心,我们要在在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公益人格。
她还认为,现今公益教育课程不在教育体制内,推广难度大,教师对公益的理论和教育方法欠缺,没有实施的时间;学生参与公益活动意识和需求不足,在学校没有形成气候;家长缺乏孩子公益人格培养的意识,注重在知识的获得上。同时,许惠英也给出了强化对策,一是将公益教育的实践尽可能与学校教育体制相结合,培训一批骨干教师,带动实验的扩展;二是扩大试验区,形成学生群众性的参与,造成青少年公益活动开展的趋势;三是加强社区联动式服务机制,引导家长带领孩子参与社区建设。
嘉宾分享结束后,现场的在校生与社会工作者以现今存在的现象向嘉宾进行了提问,嘉宾们从理论、实际方面进行了解答。(高文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