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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6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云南省卫生厅下发《云南省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方案细则(暂行)》,《方案》中,首次将社会组织的基本运转费用纳入考虑,社会组织所申请的单个项目预算中,社会组织人员的固定补贴不超过其所申请经费总额的35%。办公场所的租金补助、水电费用不超过其所申请经费总额的10%。
政府购买服务还将建立社会组织参与防治艾滋病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诚信档案”,进行项目管理长效机制。项目结题验收意见、项目督导报告、结题报告等记入社会组织项目实施记录中,作为以后项目评审的参考因素之一。对已做出终止协议等处理的社会组织或负责人,3年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申请。(据《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