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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爱清尘:呼吁中央政府建立尘肺病救助基金

2014-02-26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刘茜茜

2月22日下午,大爱清尘“尘肺病救助对策探讨及地方经验分享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会的嘉宾就尘肺病的救助对策进行了讨论。各位嘉宾呼吁中央政府建立尘肺病救助基金以推动尘肺病的救助工作。

尘肺病是一种职业病,但又不同于其他职业病。许多尘肺病患者因为无法证实自己的劳动关系而得不到救治,看不到生的希望。这些尘肺病患者参加经济建设,为企业劳动,给企业创造了价值,企业向国家交了税,是给国家作出了贡献的。大爱清尘管委、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戴春认为,“政府应担负起尘肺病救助的主体责任”。

来自十堰、乐山、水富、仁怀的地方代表分享了这四个地区尘肺病救助的成功经验,这四个地区之所以能够成功,有两方面的原因:一,当地政府有一定的财力,二,该地区的尘肺病患者的数量不多,所需救助的资金还在当地政府的承受范围之内。但是像湖南这种尘肺病患者大量集中的地区,当地政府是不可能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全部救助的。

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报告尘肺病702942例,占全国报告职业病的九成,病死率高达22.04%。据2013年9月份卫计委公布的数据,仅2012年中国新增尘肺病人就达到24000多人。,大爱清尘的发起人王克勤提供了一组数字,给一个农民提供一万人民币洗双肺盥洗手术成本,那六百万人就需要六百亿。要对尘肺病患者进行医疗、生活基本需要以及患者所在家庭包括患者子女上学的救助,每个人提供十万人民币,就需要六千亿。没有任何民间组织和NGO有这样的筹款能力和运作能力,所以由中央政府建立尘肺病救助基金是十分必要的。

尘肺病救助基金如何建立?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所所长常凯认为,首先政府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大爱清尘等相关的NGO组织要推动中央政府关注这个问题,推动中央政府进行全国性的尘肺病普查。其次,涉及尘肺病的企业也要缴纳基金,承担责任。再次,是社会的捐助。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中央政府对职业病救助的管理属于分头管理的方式,这就导致为了维护部门利益而不愿承担责任的现象时有出现。因此常教授认为,中央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协调救助六百多万尘肺病患者这样一个大的问题。仅靠地方政府,尤其是尘肺病患者高发地带的政府,是力所不能及的。

从国际上看,欧美国家的尘肺病问题都是通过立法遏制,由国家通盘解决。国际劳动组织和国际卫生组织在1995年成立了消除尘肺病行动,目标是在2030年在全球消除尘肺病,中国作为联合国的成员国,也作为全球尘肺病患者最多的国家,对尘肺病进行救助是责任更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