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9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木兰
四川工友杨某在北京海淀区当保姆,丈夫张某在304医院当清洁工,有一个儿子在四川成都打工。由于春节期间仍要加班工作,不回家过年。在“为留守工友送话费”活动中,她获得了20元话费,她的话费套餐为一毛五一分钟,可以让她和儿子打130多分钟电话。
“为留守工友送话费”活动由全国最大的工友维权机构致诚中心发起,与以往的活动不同的是,这一活动的执行过程被搬到了微信上。
微信上的公益项目
致诚中心于2013年开通了工友服务专用微信公众号“工友法援”。通过该微信公众号,致诚中心不定期发布公益项目。“为留守工友送话费”活动就是1月14日在“工友法援”上发布的。
工友只需要把“我叫?家在?在?打工。今年因为?不能回家过年,充值手机号为?”中的?填充完整发送到指定手机号,就可以获得20元话费。
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捐助。捐助资金送完活动即止。致诚中心的工作人员张娟介绍,以“工友法援”公众帐号为平台,会不定期发布工友的信息、公开捐赠者的捐赠信息。捐赠者可以亲自为帮助对象直接充值话费,也可以委托致诚中心帮助充值,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代为充值时,中心将把充值号码及有关记录向捐助者提供。
法律信息天天见
与不定期发布的公益项目相对的是,“工友法援”每天会推送一个致诚中心最新办理的案件,并以案说法,深入浅出,让劳动者每天都能学到一两条实用的法律知识。开通公众号的目的就是为劳动者免费传达最实用最便捷的法律服务信息及生活帮助信息。24日的文章就是对劳动者经常遇到的“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问题进行了解读:
2013年12月10日,一位师姓工友到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致诚中心)咨询。师某于2008年2月1日入职某幼儿园,担任勤杂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以后双方每一年签订一次合同,最后一次劳务合同的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工作期间,单位未为师某缴纳过社会保险。合同到期前,单位向师某表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因此师某想主张到期终止的经济补偿金和社会保险补偿金。
中心的律师就他的两项主张进行了分析,告诉他根据法律规定,现在的社会保险补偿金只能要2011年6月30日之前的,之后的要到社保稽核部门要求单位补缴。师某希望可以在年前拿到补偿款。因此中心律师立刻与幼儿园取得联系,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在律师的帮助下,幼儿园最终支付了师某2万元补偿款。
文章的最后,律师列出了该案例适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中的具体适应条款。
互动沟通更便捷
除了能学习到知识外,关注该公众号码的工友只要回复“2”,还可以获得全国31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机构信息、免费法律咨询及求助热线。该公众号的宣传口号“朋友们,遇到法律纠纷不用怕,‘工友法援’来帮你”简单又深入人心。
张娟说:以前中心主要通过发放纸质小册子的方法对工友进行普法宣传,出于携带方便的考虑,册子通常很小,只有法律条文,少有案例,工友读起来很晦涩。并且很长时间都不能进行更新。现在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方式进行宣传,既降低了成本又便于工友阅读,还加强了之间的互动和沟通。
张娟还介绍: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很多80后、90后的新生代工友都有微信,他们可以很方便的订阅“工友法援”。同时针对没有微信的工友,中心还是会进行线下普法活动。目前,该公众号的宣传主要靠工友间的口口传播。
据介绍,过去8年来,致诚中心已有超过3万工友直接获得案件援助,超过40万工友及其他弱势群体通过咨询、援助、培训等方式从中直接受益,通过调解、仲裁、诉讼,已为工友追回欠薪、工伤等赔偿款超过4亿元。
(本报记者 张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