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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发布

2017-12-04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明敏


 

2017年11月28日,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研发的“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2017”在京发布。此次发布会是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第二次发布“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此次评价的2015年和2016年,既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和“十三五”开局之年,又与之前的指数评价一起形成了“十八大”以来的五年系统回顾。“十九大”报告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根据我国老年人政策的发展变化以及国家提出的老年人政策发展方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在原有评价指标体系上,形成了包含政策环境、社会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老年教育与自治6个一级指标,以及24个二级指标。评价对象为除港澳台外的全国31个省份。此次发布的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指标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和公开信息。

该指数显示,2016年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为上海、北京、福建、浙江、江苏、甘肃、山西、山东、云南、新疆。老年人政策整体发展态势良好,进展显著。

沪京闽等省多项指标领跑全国

在评价年份中,上海老年人社会服务、社会福利多项政策领跑全国,民办非企业注册养老机构比率、养老服务机构人员配比、养老机构收住失能半失能人员比例等指标均位居全国第一。北京持续推动居家养老政策创新和老年人福利,出台全国首个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立法,率先建立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助医疗制度。福建两年稳居第三,多项政策有序推进,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老年大学20所,居全国第一。江苏、浙江两省持续位列前五,老年社会服务和老年教育较为突出。浙江老年大学总量位居全国第一,达到11816所;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老年大学12所,居全国第二。江苏全省护理院达到105家,占据全国总量的近一半。山东、山西连续位列前十,因地制宜推动政策创新。山东省老年协会数量全国最多,达到68665所,每万名老人拥有老年协会达到37所,位居全国第一。山西省每万名老人拥有老年活动站/中心/室数达到39.34张,居全国第一。甘肃、云南、新疆等西部省份老年人政策走在全国前列。甘肃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全国第一,云南省工商注册登记比例居全国第二,新疆每万名老人拥有老年法律援助中心数3.6个,居全国第一。

五年积累,指数排名三大特点

纵观2012年至2016年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排名结果,五年指数变化呈现三大特点。一是,东部地区老年人政策持续引领全国。2012—2016年,在东部地区10个省份中,北京、上海、山东、浙江、福建5个省份连续五年进入全国前十名。二是,前十排名变动小、较稳定,吉林等4个省份排名浮动较大。对比2012—2016年指数排名结果,半数省份老年人政策发展比较平稳,其中排名前十的省份浮动最小,2012—2016年排名浮动在5个以内位次的省份共10个;吉林、河北曾进入过一次前十,排名波动;广东排名前期轻微波动,后期大幅上涨;辽宁省排名前期波动较大,但后期渐渐平稳。三是,老年人政策逐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但经济不是决定因素。从2012—2016年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排名整体来看,老年人政策逐渐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但也可以发现,老年人政策的进步并不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沿海地区在社会政策方面做出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推动,但一些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地区,在老年人政策的创新、突破和执行方面走在全国前面,如甘肃、山西、云南、新疆、陕西等。

老年人政策发展六大趋势

整体来看,2015年-2016年,国家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深度推进,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在巩固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将呈现六大发展趋势:一是,老年人政策创新和落实力度将不断加强;二是,老年社会保障将从提标扩面向多支柱、全覆盖、可持续发展;三是,医养融合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将快速提升;四是,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将进一步发挥;五是,满足老年人社会参与和精神文化需求将成为各地重点任务之一;六是,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将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