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3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会贤
12月11日,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大爱清尘基金(以下简称大爱清尘)尘肺病防治模式研讨会暨《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2016)》和《尘肺病国际治理经验汇编》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尘肺病农民劳动合同签订率仅9.5%
《中国尘肺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2016)》是大爱清尘发布的第三份年度研究报告。相比于前两份年度报告,本次报告更加立体地分析了中国尘肺病农民群体面临的困境。
其中在宏观数据上,调研发现,中国尘肺病农民群体中男性占98.8%,平均年龄49.54岁,集中分布在中国的中西部地区,文化程度较低,初中及以下占到绝大多数。
他们长期在高粉尘企业、行业工作,平均触尘时间为14.36年,这些企业以民营小企业及小作坊居多,企业、行业的劳动防护意识和能力较差,劳动合同签订率仅9.5%,远远低于2015年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36.2%这一比例,84.8%没有购买过工伤保险。
这些都使得他们在患病后无从维权并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带来因病致贫、维权艰难、救助尴尬、心理危机、发展无力等生活、发展困境。
此外,《中国尘肺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2016)》还根据前两年调研发现的“尘肺病往往是家庭式、村庄式、区域式群体爆发”这一问题,从微观层面全面细致深入地分析了三个尘肺病高发乡镇、村庄尘肺病农民的生活困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尘肺病国际治理经验汇编(2016)》是大爱清尘发布的第一份国际治理尘肺病问题的经验汇编,也是大爱清尘第一本蓝皮书。
该蓝皮书共包含香港、西班牙、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五个国家及地区治理尘肺病问题的经验,分别从每个国家及地区的尘肺病问题现状、尘肺病问题的历史发展、尘肺病问题的解决历程、尘肺病问题的立法过程等方面进行梳理总结,将其治理过程比较完善的呈现出来。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尘肺病问题的解决路径需要我们不断摸索,国际的治理经验将会帮助我们更快速的理清思路,减少走弯路的可能性。
大爱清尘志愿者,“香港尘肺病治理经验总结”的撰写者窦璐从四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国际治理经验。
第一,世界各国在治理尘肺病问题上均经历了较为漫长的过程,现今仍有少数尘肺病新增案例;
第二,尘肺病治理主要依靠有针对性的研究所或委员会、相关民间公益组织和政府管控的工伤相关部门或疾控中心;
第三,尘肺病的救治以预防为主,其中包括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及检查,加强员工的职业安全培训和宣传以及对员工定期体检;
第四,在医疗、救治和补偿方面,政府或联合相关机构及组织提供专门的医疗和就业服务,而在补偿金方面,有的采取雇主支付保险费用进行工伤保险式赔偿,有的是政府提供,有的通过涉尘企业集资等方式设立尘肺病专项基金。
需加强政府监管与企业防护
在此之前,关于尘肺病孤儿的报道《父母去世 孤儿兄弟家里只剩15个土豆》一文引发社会关注。著名调查记者胡国庆表示,我国的尘肺病农民大都集中在贫困山区,越贫穷的地方,尘肺病患者越集中,在西部贫困山区几乎每个村子都有尘肺病人。
同时,尘肺病农民面临两个非常尴尬的局面。一是尘肺病患者到了爆发期,很多患者不敢去医院检查,认为即使查出尘肺病也无药可救;二是大多数尘肺病患者没有劳动合同,维权十分艰难。
近年来,我国先后公布了《职业病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划和职业卫生标准,监管力度逐步加大,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服务体系持续加强,诊断服务的可及性和诊断水平不断提高。
但是,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不履行防治主体责任,健康监护不到位,加上部分农民工缺乏职业防护和维权意识,农民工罹患尘肺病的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病后得不到及时诊断、救治和赔偿的问题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为此,各级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和消除尘肺病危害,切实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和相关权益。
此外,会上还对尘肺病源头治理之政府监管与企业防护、尘肺病农民救助现状与政策分析以及尘肺病农民问题解决的制度分析与立法探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截至2016年12月6日,大爱清尘已在全国建立52个工作区站,累计救治患者2094人,助学尘肺病家庭子女3863人次,发放制氧机1734台,累计发放爱心包裹53800多件,五年来大爱清尘已在28个省市区帮助5万多尘肺农民兄弟。
在大爱清尘的推动下,大量媒体强力介入报道,社会对于这个问题的关注程度不断提升,“尘肺病”三个字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知晓,尘肺病农民的生存现状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
■ 本报记者 王会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