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4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近日,由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组委会办公室、深圳市关爱行动组委会办公室、中兴通讯公益基金会、深圳市创意谷公益发展中心、深圳晚报社、颗粒公益传播发展中心、商道纵横协办的2016中国公益映像节正式启动。
主办方表示,本此活动的作品征集及评选,以参赛主体划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政府、企业及个人共六个单元,要求参赛者紧扣"用影像传播公益,让公益融入生活"的公益主题进行创作,参赛作品类型、题材、风格不限,题目自拟,并另设只参加展示、不参加评选的公益视频单元。大赛于2016年9月9日截止收稿。通过审核的作品将在网络上公布,进行公众投票评选,在进行专家票选,评审结果经大赛组委会审定后公布。
2016中国公益映像节大赛颁奖盛典将于11月举行,大赛征集的公益影像进入参评环节,邀请专业嘉宾和评委,甄选出优秀公益影像。为了保证大赛的公平性与专业性,大赛组委会将特邀重量级嘉宾评委操刀本次大赛的评审环节。往届公益映像节获得了来自各界的大咖与名流关注与支持。NBA巨星姚明、商业巨擘王石、著名导演赖声川、资深电影工作者杨紫烨、主持人欧阳夏丹纷纷为映像节点赞送祝福。
为聚力公益行业发展,记录中国公益进程,促进科技与公益的融合与创新,2016中国公益映像节还将举办颁奖盛典、主题论坛、分享沙龙等等。详情请登陆中国公益映像节官网(www.cipmf.com)
2016中国公益映像节报名须知
【作品征集对象】
1.本次活动作品征集及评选,以参赛主体划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政府、企业及个人共六个单元。
2.欢迎国内外作品参与展示与评选,分类标准同上,归入以上单元内参评。
3.另设只参加展示、不参加评选的公益视频单元。
【参与方式】
1、参赛报名:
(1)登陆中国公益映像节官网(www.cipmf.com),点击“我要参赛”。
(2)关注"壹起创益"微信公众号(szncic),点击菜单“中国公益映像节”参与报名。
2、参赛作品投送:
(1)参赛作品导入光盘或U盘寄送至征集小组办公室(颗粒公益传播发展中心),U盘上需注明:参赛者、参赛作品名、参赛者联系方式(注:U盘不予退还)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西路266号南洲小聪科技创意园407
联系人:詹杭剑
联系电话:15057710549
咨询热线:020-89621914
(2)百度云盘:将作品上传至百度云盘,在报名表中填写云盘下载地址投送。
【参与规则】
1.主题要求:作品内容须符合"用影像传播公益,让公益融入生活"的公益主题,类型、题材、风格不限,题目自拟。
2.作品要求:微电影时长不超过30分钟,微短片时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原文件清晰度不低于720p (MPG 格式);内容和题材不限,但须符合公益主题。
3.参赛要求: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16中国公益映像节报名表》。所有参赛参展作品必须由参赛参展者原创,不得转载、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赛参展资格。
4.版权要求:参赛参展者承诺对其所递交的作品拥有合法、全部、充分、完整、独有的著作权,参赛参展作品没有知识产权和其他纠纷,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5.关于授权:自参赛参展者报名成功之日起,视为参赛参展者已经授权"2016中国公益映像节"组委会对其参选作品享有免费播出权以及在公益领域内无偿使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在报纸、电台、电视、互联及移动网络、户外广告等各种形式的媒体展播展映,对此中国公益映像节组委会无须另行通知参赛参展者和支付费用)。
6.参赛者一旦正式报名参与“2016中国公益映像节”,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已入选的作品。
7.往届中国公益映像节的获奖作品,不再参与“2016中国公益映像节”评选。
【活动时间】
①作品征集:自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9月9日(星期五)晚0:00
②网络投票:2016年9月上旬
③专家评选:2016年9月中旬
④颁奖典礼:2016年11月上旬
⑤获奖作品展播:2016年9月—12月
(以上为本大赛年度运作预计时间,时间有可能根据进程调整,具体调整另行通知。)
2016中国公益映像节定于2016年9月-11月在深圳举办包括开幕礼、影人论坛、入围作品展映、颁奖礼等在内的系列活动,更多详细信息可登陆公益映像节官方网站www.cipmf.com查询。我们期待看到你的作品!
【联系我们】
官方网站:www.cipmf.com
咨询邮箱:cipmf2016@163.com
影片征集:020-89621914(工作日9:30-18:30)、15057710549
其他疑问和信息咨询:0755-83519306
【附则】
1.大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活动组委会将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并通报各参赛单位及个人,并视情节给予取消参赛资格或其它处罚。活动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2.参赛者不得采取刷票等方式弄虚作假。
3. www.cipmf.com为大赛官方网站,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建设。
4.本章程自活动组委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活动主办单位及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