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首语2004 年,《基金会管理条例》的颁布,打开了民间资本成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大门。转眼十年。这个中国公益链条上游年轻的社会组织形态凭借其自身优势在社会建设中日益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回顾历史,这些行业发展的重要节点值得我们记录。[详细]

2004年6月1日,也就是《基金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第一天,在上海市首批非公募基金会成立颁证仪式上,诞生了四家非公募基金会, 分别是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福岛自然灾害减灾基金会、上海吴孟超医学科技基金会、上海市自然与健康基金会。此前,上海已注册登记的基金会有59家, 其中教育类占22家。此次新成立的基金会中,增添了医学科技、自然灾害减灾等科技类基金会。[详细]

经过3年多时间的听取意见、反复论证、数易其稿,2004年3月8日,《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并于当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基金会的发展由此开始发生转折。非公募基金会登上舞台。

此前的数年内,基金会都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1999年至2004年5之间,国内甚至没有一家新设立的基金会。新《条例》中首次提出鼓励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意见,这无疑让热心公益的公民和企业感到兴奋...[详细]

2005年6月14日, 由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创办的“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正式获民政部批准成立,这是中国首个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详细]

《条例》实施一年,已有7家基金会在民政部注册,其中3家公募、4家非公募。2005年6月,本报推出“《基金会管理条例》一周年”系列报道,“河里有石水不平”, 各地非公募基金会发展有欣欣向荣之景,也有不那么顺利的情况,双重管理体制的阻碍也初现端倪。

浙江省属于欣欣向荣那一种。一年间,浙江省新出现了17家基金会,其中4家是非公募基金会。《条例》实施后,温州的民营企业家叶康松第一个找到浙江省民政厅,想以个人名义成立非公募基金会,但苦于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时任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的陈金伟向民政厅反映了这个情况,想请民政厅人事处当这家基金会的主管单位。厅长办公会议决定,这种既需要民政厅批准登记又要当主管单位的情况,采取审批手续合并、两个处室合作办理,以后遇到类似情况,都可以采取这种办法。[详细]

2006年1月12日,民政部发布了《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和《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其中,《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共十六条,规定了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包括年度工作报告、募捐活动信息、公益资助项目信息等,是首次对基金会信息透明进 行国家层面的管理。

2006年9月21日,浙大教育基金会接受网易公司总裁丁磊、浙江大学校友段永平联袂捐赠的4000万美元...[详细]

2006年,在十六届六中全会定调“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公益领域也出现了一系列导引政策:慈善法草案起草完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和《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颁布实施。这“两个办法”为日后基金会透明化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通过两年的发展,非公募基金会已达到349家,且上升趋势明显。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一年,高校基金会作为非公募基金会队伍中的一分子,愈发引起社会关注,得到了大量社会资源的支持。据不完全统计,从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到2006年底...[详细]

2007年3月16日,《企业所得税法》通过,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07年7月12日,南都公益基金会宣布,开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非营利组织承建新公民学校,同时招标资助关心农民工子女成长的公益项目,意味着该基金会实施的以改善农民工子女成长环境为宗旨的新公民计划正式启动。[详细]

2007年3月16日上午,《企业所得税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 以2826票赞成、37票反对、22票弃权获得高票通过。这一刻,值得中国公益界铭记,对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亦是如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新税法第二章第9 条的规定,对所有关注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人来说,确实有些喜出望外。因为这个数字...[详细]

2008年4月29日,民政部召开“基金会评估工作总结暨授牌大会”,首批62家符合参评条件的基金会中,有6家获得最高评级5A级、13家获得4A级、19家获得3A级。截至2008年底,共有39个非公募基金会在民政部登记,平均注册资金为3905万元。[详细]

2008年2月28日,作为民政部批号为“001”号的首个国家级非公募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被评为3A级基金会,这意味着,非公募基金会从此走上等级之路。

同样是在那一次的评级中,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等6家机构被评为5A级基金会,5A级是基金会等级评价体系中的最高级别。[详细]

7月,民政部与深圳市签署关于民政事业综合改革合作协议,探索在省级以下民政部门开展基金会登记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如成功并推广至全国, 将极大地推动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

10月20日,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在北京宣布,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在福州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同时宣布将捐出个人持有的价值83亿元人民币的有价证券,这对于当时的非公募基金会来说是最大的一笔捐赠。[详细]

遇着世界性经济难题———金融危机, 但历经汶川大地震后的中国慈善事业 却迎来跨越式发展, 很多企业在进一步思考如何做到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 从而考虑到选择设立非公募基金会的模式。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出台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普惠到非公募基金会,又进一步促进了非公募基金会数量的增加。

多重作用下,这一年中国非公募基金会数量占到基金会总数的40%。[详细]

2010年7月8日,由35家基金会发起成立的基金会中心网正式启动,预示着公益慈善信息透明迈入一个新阶段[详细]

经过六年的风起云涌,非公募基金会以其数量和发展态势已成为了一支不可小觑的力量。在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内,如果说公募基金会的发展已进入平流层的话,非公募基金会的这一片天则是气流交错、热闹非凡———2004年才出现的非公募基金会以平均每年近200家的惊人速度在增长,到2010年年底,其数量更是首次超过了公募基金会,并且平均每家基金会的原始基金达到了近4700万元。

内部治理“内部治理”这四个字俨然就是非公募基金会在这一年的关键词,年底的第二届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年会也是围绕其来讨论。

外部评估既然有了内部治理的初步探索,那么,一个来自外界的对非公募基金会自律努力的认证、评价与确认体系也理当适时出现。[详细]

2011年1月11日,壹基金落户深圳,实现了从非公募基金会向公募基金会的转型,这预示着会有更多...[详细]

把2011年定义为中国公益的“大时代”开端是不过分的,在经历了3年前的始于地震的捐赠热潮后,这一年的一些事件才真正让民众初尝公益觉醒———对善款的问责、对公益寡头透明度的质疑、对一个小姑娘的讨伐———这些风花雪月让“公募界”在这个年份中抢尽了风头。

由一及三“大时代要有大人物登场,这个人物便 是李连杰。2011年甫一开始,他主演的这出“壹基金非公募转公募”的大戏终于落下帷幕———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

股捐来临2011年4月, 随着捐出自己及家人持有的3亿股福耀玻璃股票(市值35.5亿元),“河仁慈善基金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开辟了中国慈善基金会用股权代替现金的注入新途径。[详细]

3月20日, 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民政部结合机构改革、支持地方配套改革和修订有关法律法规...[详细]

国民政会议上,民政部在结合机构改革、支持地方配套改革和修订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下放非公募基金会审批权、异地商会审批权等,以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

“民政系统要科学界定上下级机关业务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探索简政放权。凡是下级机关可以承担的事权,上级机关就不要包 揽,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以探索下放。”在谈到努力推进社会管理服务体制创新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说。

于是,“下放权限”成了2012年一整年的关键词,虽然先前有安徽等地做过试点、探索降低非公募基金会审批门槛等工作,但并非全国范围的全面铺开。政策松绑提出半年后,广州率先行动,打破了僵局。[详细]

1 月,厦门市翔业爱心基金会正式成立,成为福建省民政厅下放审批权后,厦门市首家由市级民政部门...[详细]

公募与非公募,并无优劣之分。不过,由于公募基金会公共性强、涉及面广,政府对公募基金会的审批管理更为严格。

学生社团出身的北京新阳光慈善基金会(下称新阳光),在2013年10月30日正式向公众宣布其获得了“公募性地方基金会”的资质。这意味着其可以以多种方式面向公众筹款,这也是北京地区第一家从非公募转向公募的基金会。这一身份的转变,不仅对新阳光,对整个中国公益慈善行业都有着重要意义。这家公益组织的前身,是创办于2002 年的北京大学阳光志愿者协会, 新阳光在成立之初,也会通过义卖、义演等典型的“公募”方式筹款。从2006 年起,这个学生社团就一直在寻求独立、合法的公募身份,但公募基金会的大门当时尚未向民间开放。新阳光在2009 年登记成立非公募基金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