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作出全面规范。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文件同时废止。
《通知》明确,殡葬服务(包括殡仪服务和安葬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遗体整容和遗体防腐共七项内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有效保障基础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前提下,各市(州)民政部门根据当地群众需求合理确定非基础服务项目,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安葬服务基础项目包括生态安葬、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两项,收取的生态安葬费、格位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城镇公益性公墓、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提供的墓位收取的墓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原则上不得向村民收取墓位使用费,如需收取维护管理费,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实际成本明确收费标准。其他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提供墓(格)位收取的墓(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等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各类殡葬服务机构收取的墓位使用费为墓穴租用、墓碑等建筑工料、安葬服务等发生的费用,格位使用费为格位租用、建筑工料等相关费用,维护管理费为日常维护、清扫、修补、管理等发生的费用。
在强化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的殡葬服务项目实行基准加浮动定价机制,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其中基准收费标准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基础上,以扣除政府补助、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成本为依据,按照补偿合理成本的原则从严制定;殡葬服务机构按照非营利原则,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和承受能力,在基准收费标准以及浮动幅度范围内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殡仪服务非基础项目由各市(州)民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引导殡葬服务机构合理收费。安葬服务中其他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收取的墓(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标准由殡葬服务机构按照实际成本和合理利润自行确定。
《通知》对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提出具体要求。殡仪服务收费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执行。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均应采取清单式管理,各市(州)可结合实际制定套餐服务和单项选择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清单,满足丧属不同需求。套餐总价应低于各项单价之和。殡葬服务机构收取的维护管理费可以按照一个使用周期一次性收取,也可以按年度收取。除墓(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外,殡葬服务机构不得收取其他与安葬相关的费用。鼓励公墓经营单位为低保、特困人群提供免费的墓(格)位。公墓墓(格)位使用合同期满,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可继续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也可通过奖励方式鼓励群众不再使用,对骨灰实行生态安葬。
《通知》强调,各市(州)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销售丧葬用品等经营行为的指导,按照“文明节俭”的原则组织开展丧葬用品集中采购,保证中低价位丧葬用品供应充足。殡仪馆销售的丧葬用品实行进销差率管理,最高不超过30%(含税)。
《通知》要求,要建立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具体服务内容等,清单之外不得收费。要健全殡葬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等信息;销售丧葬用品的还应公示价格、计价单位、产地、等级、材质等信息,并将采购价、销售价同步公示;未按规定公示的,一律不得收费。积极推动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建立与殡仪馆直接对接的闭环服务机制,提供殡葬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及收费标准等信息,方便群众联系。
《通知》强调,殡葬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充分尊重丧属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强制、捆绑、诱导消费,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并与丧属签订服务合同,引导群众理性选择服务项目和明白消费。
《通知》要求,对不遵守行业管理有关规定,限制丧属使用自带符合政策规定的丧葬用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行为;不按规定提供服务并收费,强制、捆绑、拆分服务并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政府举办的事业单位性质殡葬服务机构用水、用电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严格落实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各市(州)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惠民项目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节地生态安葬实行奖补。
《通知》强调,各市(州)发展改革、民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将完善收费政策与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有机结合,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