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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就《殡仪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公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2026年3月30日修订施行的《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加强殡仪馆和公墓的监督管理,提高殡仪服务质量,规范公墓建设运营,5月15日,民政部就《殡仪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殡仪馆办法》)和《公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墓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6年6月14日前,通过登录民政部官方网站相关栏目(在线提交)、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殡仪馆办法》共7章50条,分别为总则、规划建设、服务规范、内部管理、人员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办法明确规定,制定该办法是贯彻落实《条例》、填补专门管理办法空白的具体措施,是强化殡仪馆公益属性,加强殡仪馆监督管理,提高殡仪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

     在规划建设方面,《殡仪馆办法》明确了殡仪馆建设的规划要求、选址和建设程序、功能区域和设备配置。在服务规范方面,规定了殡仪馆必须具备的服务规范,并对殡仪馆服务重点环节,规定有针对性的服务规范要求。在内部管理方面,明确殡仪馆应当建立健全从遗体接运到骨灰移交或存放的全过程服务记录制度,并对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火化证明管理、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在细化殡仪馆人员管理方面,一是明确人员配备以及民政部门、殡仪馆对员工的教育培训要求;二是明确殡仪馆专业建设方面的责任要求;三是明确重点岗位的交流轮岗、从业限制;四是加强员工关爱和心理辅导,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在监督管理方面,明确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殡仪馆的监督检查,发现应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通报,并规定了检查方式、抽查检查、年度报告、权益保护、社会监督等措施。

     《公墓办法》共6章39条,分别是总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内部管理、监督管理、附则。该办法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是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加强公墓管理方面的必然要求。

     《公墓办法》规定了公墓管理的总体要求,包括该办法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公墓管理的体制和职责、公墓建设运营原则和主体,以及公墓管理信息化和行业自律要求。在强化公墓建设管理要求方面,《公墓办法》明确了规划要求、建设程序和要求、运营管理总体要求和具体要求,以及祭扫服务要求。《公墓办法》还明确公墓内部管理要求和监督管理,一是从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员队伍、安全管理等方面,规定了内部管理要求;二是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墓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明确了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对公墓的日常监督、抽查检查、价格监管、年度报告、社会监督等监管制度。

     此外,《公墓办法》还对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备案和收费、《条例》施行前已运营公墓的处理、特殊情形公墓的管理规定以及该办法的施行日期等作出规定。

网站编辑:李茜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