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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爱心企业、慈善组织等积极开展捐赠 甘肃四部门发文促进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
七部门:充分发挥银发力量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福建省民政厅部署开展第二届“福建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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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6年07月28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鼓励爱心企业、慈善组织等积极开展捐赠 甘肃四部门发文促进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李庆

   基层老年协会是由老年人或单位发起、组成,活动范围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老年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是新时代新征程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力量。日前,甘肃省民政厅、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甘肃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全省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大力培育发展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按照立足实际、便于管理、服务老年人的原则,引导尚未建立基层老年协会的地区加快组建步伐,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依法成立基层老年协会;已经建有基层老年协会的地区,推进其逐步提高组织覆盖率和老年人参与率,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

   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全面推动在村(居)民委员会下设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构建“委员会统筹协调、协会具体实施”的高效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贴近群众、服务灵活的优势,聚焦政策宣传、矛盾调解、互助养老、乡村振兴、移风易俗、文化传承和民主监督等领域,常态化开展为老服务,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协同、老人参与”的基层老龄工作格局。

   《意见》提出,着力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围绕老龄工作重点难点及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基层老年协会深入开展实地走访与专题调研,掌握第一手情况。建立健全建言献策“直通车”机制,定期向基层党组织和老龄工作部门报送调研成果,聚焦养老服务、医疗保障、权益维护、社会参与等关键领域,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广泛动员和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为辖区内的高龄、失能、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访、生活照料、应急援助等志愿服务,推广互助养老模式。支持基层老年协会依法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广泛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鼓励培育特色品牌、组建特色团队,引导老年人参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科学普及、文化传承、促进银发消费、关心教育下一代、无障碍环境建设、文明创建等公共事务。《意见》提出,加大基层老年协会扶持力度。鼓励爱心企业、慈善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向协会开展捐赠;鼓励协会依法依规开展专业服务增加合法收入;支持和引导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坚持资源整合、一室多用,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城乡社区服务站、养老服务设施、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教学点)、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通过预留固定时段、建立“共享设备库”等途径,为基层老年协会活动与办公提供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场所固定、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标准,建设并完善协会活动场所。

   《意见》强调,加强党组织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全过程。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按照社会组织党建要求,将基层老年协会作为联系老年群众的重要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担任基层老年协会负责人。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强化党组织在基层老年协会重大事项决策、思想政治建设、会员教育管理中的领导作用。畅通协会向党组织汇报请示工作渠道,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使党组织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思想动向和协会工作动态,确保协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