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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四部门发布意见 扎实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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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6年04月21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天津四部门发布意见 扎实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

■ 本报记者 皮磊

   基层老年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是新时代新征程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力量。日前,天津市民政局、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天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培育扶持与规范管理并重、统筹协调与因地制宜结合,逐步构建“党政支持推动、社会广泛参与、协会自我管理、群众持久受益”的基层老年协会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基层老年协会组织更健全、管理更规范、服务更优质、作用更突出,努力打造老年人支持信赖的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

   一是系统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实施意见》要求,要为发起人提供精准政策咨询、章程制定指导、组织架构搭建等全流程辅导,帮助发起人提升组织筹备能力。要尊重基层实际和发起人意愿,坚持“成熟一个、培育一个”的原则,提升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质量。

   此外,《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分类规范管理。符合登记条件的基层老年协会,发起人应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基层老年协会,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内容,由街道(乡镇)实施管理;街道(乡镇)应指导、协调、帮助基层老年协会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规模较小、组织较为松散的社区(村)老年协会,可由社区(村)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负责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日常管理。

   二是着力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实施意见》要求,发挥好基层老年协会为老服务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服务和互助帮扶活动;发挥好其引导带动作用,动员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银龄行动”,激励引导老年人立足经验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投身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科学普及、文化传承、环境保护、关心下一代、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银发消费等活动。

   三是强化基层老年协会支撑保障。《实施意见》要求,支持基层老年协会拓宽经费筹措渠道,符合条件的基层老年协会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捐赠、项目合作、资金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发展。同时,依托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力量,开展能力提升项目,以专业社工理念助推基层老年协会提升工作水平。《实施意见》强调,推动各方面形成促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及时发现、培育和选树基层老年协会先进典型及公益服务品牌项目,加大典型宣传力度,讲好“银发榜样”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