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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日前,江苏省民政厅、中共江苏省委社会工作部、中共江苏省委网信办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公益慈善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慈善组织等各类参与慈善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公益慈善行为,提升行业透明度,维护慈善事业公信力,促进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鼓励支持与监督管理并重,健全自我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强化对全省各类公益慈善活动的管理服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和联合执法,着力解决制约我省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到2026年年底,建立全省公益慈善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和动态更新机制,健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全方位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激发公益慈善活力和潜能,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浓厚氛围。 到2030年,全省公益慈善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更加成熟完善、部门联动更加高效、监管措施更加精准、行业透明度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充分发挥公益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持续推动我省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明确,重点监管慈善组织等从事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公益慈善组织),各级红十字会,其他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或以公益慈善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等。监管任务包括加强党组织建设、履行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监管职责、加强财税监管、强化审计监督、严格执纪问责、打击违法犯罪等。 其中提到,对假借慈善之名实施的诈骗、非法集资及意识形态渗透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对网络违规内容依法查处清理。公安部门会同网信、金融等部门依法对假借公益慈善名义实施的诈骗、非法集资、洗钱、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予以严厉打击。 在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方面,《意见》要求,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推进公益慈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记录相关组织和个人的公共信用信息,依法依规认定失信行为,做好信息记录、治理、归集、共享、公开。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动态监测风险隐患,提升智能分析与快速处置能力。 在保障促进措施方面,《意见》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和完善各项扶持激励政策,激发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活力。广泛开展公益慈善政策法规、慈善文化与典型事迹宣传,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公益慈善活动全过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