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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州慈善文化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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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5年08月05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明清徽州慈善文化初探

崇儒重教的文化传统、同宗抱团的宗族思想、徽商对故土的认同、商业经济的风险是明清徽州慈善文化的成因。明清徽州慈善文化具有商贾反哺乡村、商业反哺教育、宗族内部互济、践行儒家思想的特质,在倡导扶贫济困的善举、维护宗族的整体利益、促进徽州乡村社会的善治、助力徽州乡村社会的繁荣方面作出了历史贡献。

  明清徽州慈善文化的成因

   第一,崇儒重教的文化传统。《绩溪县志续编·硕行》云:“新安为朱子阙里,而儒学独茂,岂非得诸私淑者深欤!”黟县西递村敬爱堂悬挂的楹联内容就是“儒雅修身为本,世人厚德传家”。儒家文化对徽州的影响广泛而深远,崇尚儒家文化并重视儒家思想的教育是徽州的传统。徽州宗族视儒学教育在传统中常常被定义为宗族发展与未来的大事,如歙县潭渡孝里黄氏家训规定,“子姓十五以上,资质颖敏,苦志读书者,应加奖励,量佐其笔札膏火之费。另设义学,以教宗党贫乏子弟。”在儒家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徽商,“易儒而贾,以拓业于生前;易贾而儒,以贻谋于身后”,不仅自身贾而好儒,还大力发展儒学教育,创办义塾、义馆为宗族的子弟提供教育场所和机会。如歙县明代商人罗元孙“尝构屋数十楹,买田百亩,以设义塾、以惠贫宗”。因此,明清时期的儒学教育如火如荼,兴旺发达。“自井邑田野,以至远山深谷,居民之处,莫不有学有师,有书史之藏”,“十户之村,无废诵读。”仁爱是儒家道德的核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仁者爱人”等是儒家仁爱伦理的重要内容。朱熹在《仁说》中说:“仁之为道,乃天地生物之心。”儒家的仁爱思想对崇儒重教的徽州人及徽商产生了重大影响。重义、轻利、恤贫、赈穷、广济、博施成为徽州的风尚。尤其是徽商经商致富后热心慈善活动,如明代歙县盐商黄崇敬“周穷恤匮,慕义如渴,至老不倦”。

   第二,同宗抱团的宗族思想。明清时期的徽州,“各姓聚族而居,绝无一杂姓搀入者。”宗族成员之间“患难相恤,有无相济,此同宗之义”,且徽州宗族族规家法都有济贫救灾、抚孤恤寡这方面的规定。如绩溪华阳邵氏族规就有专门的恤族条款:“族由一本而分,彼贫即吾贫,苟托祖宗之荫而富贵,正宜推祖宗之心以覆庇之,使无所失,此仁人君子之用心也。若自矜富贵,坐视族人贫困,听其鬻妻质子而为人仆妾,以耻先人,是奚翅贫贱羞哉?即富贵,亦与有责也。”明万历歙县沙南方氏族规规定,“家之富庶,由祖宗积德而致,正宜轻财重义,恤孤寡,周贫困,以尽敦睦之道”,这些进一步说明了宗族内部有着同甘苦、共患难的思想意识。徽州宗族往往有祠田、族田专门用于宗族内部救济,“祠之富者,皆有祭田,岁征其租,以供祠用,有余则以济族中之孤寡。田皆族中富室捐置。良法美俗,兹其一也。”明崇祯歙县东门许氏族规专门有抚孤恤寡的规定,“凡遇孤儿、寡妇,恩以抚之,厚以恤之,扶持培植,保全爱护。”发生饥荒时徽商自发地对本族进行救助,清代婺源商人齐兆传认为:“凡救灾捍患,皆先为族周防,事至力任之,不惜劳费。”这种同宗抱团的宗族情感,不仅仅是在徽州地区的宗族内部,还衍生了旅外经商的徽州宗族人员之间慈善救助。明清时期的徽商在经商地兴建了大量会馆、善堂,“会馆以联乡谊,善堂以归旅榇,睹怀桑梓,厚意殷拳”,积极为乡党、宗族人员提供慈善救助活动。

   第三,徽商崛起于贫瘠的乡村及其对故土的认同。徽州“处万山中,不可舟车,田地少,户口多”,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自然环境恶劣,徽州人不得不外出经商。“族中子弟,不能读书,又无田可耕,势不得不从事商贾。族众或提携之,或从它亲友处推荐之,令有恒业,可以糊口,勿使游手好闲,致生祸患。”同时,宗族成员还积极为徽商的起步提供原始资本,“委财利为外物,九族贾而贫者多惠贷,不望其息。”并且徽商的起步与发展往往得益于先行经商族人的提携和帮助。因此徽商与宗族、故土之间具有浓厚的情怀,对故土、宗族具有强烈的认同感。道光《安徽通志》记载,“汪光晃,(明)歙人,以服贾致裕。专务利济,族中茕苦者,计月给粟。设茶汤以待行李,制棉絮以给无衣,施医药以治病人,设义馆以教无力延师者,岁费凡数百金。又每岁施棺,行之数十年,所费以万计。”光绪《婺源县志》记载,“张启明,字德新,(婺源)尚源人。监生。少失怙恃,祖母抚育成人。比长服贾江北。每获赢余,必缄寄供甘旨。中岁家饶,建庵宇,证祠地及修佛儿岭一带道路。族遇催科,贫户逋赋,概垫赀代完。咸丰间,发贼扰攘,村民令籴,独出数百金,往外运济。”

   第四,商业经济的风险催生了救助、互济意识。明清徽商从事商业经营获取利润的同时也面临着种种难测的商业财产、人身的风险与安全。为降低风险,往往与父子、弟兄同行,并与本宗族或徽州地域的人结伙经商,互帮互助、共享商业信息、共用商业资源。“歙休两邑民皆无田,而业贾遍于天下……夫两邑人以业贾故,挈其亲戚之交而与共事,以故一家得恒业,不独一家食焉而已。其大者能活千家百家,下亦至数十家。”商业经营往往涉及到长途贩运,长途运输过程中常常遇到不测与风险,以血缘与宗族为纽带的救助、互济尤为重要。徽州的宗族都设有宗祠,宗祠不仅是祭祀祖先的场所,更是宗族人员同宗同源的精神家园。甚至徽商经商的集聚地也会形成宗族中心,如徽商在旅住地设立会馆、公所、义庄、义园等,并在同宗同源精神的指引下,徽商彼此之间互相提携、互助互济,最终形成彼此亲近团结,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商人群体。徽商会馆、义庄等慈善设施主要为乡党宗族提供救助与服务,“今也散而为商旅于四方,势固不暇相顾问及,一旦遭罹大故,而望收恤于故乡之人,又情之所不容已。”商业经济的风险让徽州人认识到同宗同族之间互帮互助能够最大可能地化解风险、降低风险,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同时,商业经济的风险意识与同宗同源的观念,进一步强化了同宗同族之间救助、互济的意识和行为自觉。

  明清徽州慈善文化的特质

   首先,商贾反哺乡村。经商致富后的徽商牵挂着徽州故里,积极投身于建桥、修路、浚河、赈灾、救荒,反哺徽州乡村。道光《徽州府志》记载,“箬岭界宣歙间,为歙、休宁、太平、旌德要道,其高径二十里,逶迤倍之。……程君国光,儒而兼贾。生计稍裕,即决意为之剃莽凿石,铲峰填堑,危者夷之,狭者阔之,几及百里。”清朝歙县江姓商人“(因)郡北新岭峻险,行人艰阻,呈请当事,独立捐金数万,开通新路四十里,以便行旅”。清朝祁门汪姓商人见“南溪流激撞,善复舟”,“捐金四千,伐石为梁,别凿道引水迤逦五六里,舟行始安。”明清时期徽州水旱灾害频发,“缘地势陵绝,厥土骍刚而不化。水湍急,潴蓄易枯,十日不雨,则仰天而呼;一雨骤涨,而粪壤之苗又荡然矣。”“康熙戊戌洪水暴涨,里中桥堤冲塌数十丈,(商人吴氏)倡集同人构造,凡两易寒暑始竣工。置义田数千亩,以济族之贫乏者。”正是由于故土乡谊的联结和对父老乡亲的牵挂,徽商慷慨捐助、积极救荒,使得徽州的道路交通能够快速修建并恢复,父老乡亲才能够安然度过灾荒并迅速恢复安定的生活,灾后徽州的经济社会才能够迅速地恢复和发展。

   其次,商业反哺教育。徽商与明清时期徽州教育的兴旺发达有着密切的关系,徽商捐资兴学,反哺徽州当地的教育,促进了徽州教育的发展。徽州有崇儒重教的传统,徽商“贾而好儒”。“明清时期,徽州的家塾、族塾、义塾、义学等遍布城乡各地,而这些大多是徽商出资兴建的。”《茗洲吴氏家典》规定:“族中子弟有器宇不凡、资禀聪慧而无力从师者,当收而校之,或附之家塾,或助以膏火。”同时,徽商还资助府学、县学、书院,尤其是书院的建置、修建、扩建的经费来源基本上来自徽商捐助。“徽州的书院、馆塾之类的学习场所,大多是由商人或官绅倡修,由商人捐资兴建的。”“邑人议建书院,大信(黟县商人舒大信)存二千四百金助之。”徽商对书院建设和办学的鼎力捐助,是明清徽州书院繁荣发展的根本原因。

   第三,宗族内部互济。明清时期,徽州人口增多,人地矛盾加剧,自然灾害多发,导致宗族内部鳏寡孤独、贫困落魄人员增多。徽州人历来重视宗族文化、血缘关系,徽商及宗族中的富裕族人就义不容辞地对贫困族人进行救助。歙县东门许氏非常重视对宗族弱势人群的救济,其族规规定:“今后,凡遇灾患,或所遭之不偶也,固宜不恤财、不恤力以图之,怜悯、救援、扶持、培植,以示敦睦之义。”民国《歙县志》记载,“汪景晃,字明若,(清歙县)西溪人。业贾三十年。族之茕苦者,计月给粟,岁费钱百五六十千。设茶汤以待行旅,岁费钱六七十千。冬寒无衣食,给之衣,岁费钱约五十千。疾病无医药者,给以药。贫不能亲师者,设义馆,岁费钱约二十千。死而无棺者,给之棺。”光绪《婺源县志》记载,“李焯春,号胜祥,(清婺源)理田人。贡生。少居贫,嗣贾金陵,创兴产业。尤殷于族谊。凡里中乡试者,均住其家,旅费不敷,量力资助。”明清时期的徽州宗族还通过设义田、建义屋、送义冢的方式进行宗族内部救济。“佘文义,字邦直,岩寺人。晚种梅以自娱,因号梅庄。少贫,操奇赢,辛勤起家。性不好华靡,布衣游名卿大贾间,泊如也。置义田、义屋、义塾、义冢,以赡族济贫,所费万缗。”歙县潭渡黄氏族谱家训中规定:“当置立义冢一所,听无地者安葬,如无槥椟,劝募给之。”

   最后,儒家思想的践行。孔子曰:“泛爱众,而亲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明清时期徽州有“东南邹鲁”“程朱阙里”之称,儒家思想不仅深刻影响着徽州人,而且因徽州人朱熹,儒家思想在徽州进一步发展和成熟,儒家的“仁爱”“义利统一”的思想在徽州得到了充分地践行和发扬光大。“徽为朱子阙里,彬彬多文学之士,其风埒于邹鲁。”在儒家文化熏陶中成长起来的徽商,具备“贾而好儒”的特质是情理之中、自然而然的事情。“虽为贾者,咸近士风。”朱子曰:“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儒家重义轻利、义利统一的思想成为徽商的经营理念和商业道德,既创造了商业文明,也成就了徽商。儒家的“仁爱”思想蕴涵着慈善,徽商践行了儒家的仁爱思想,办义学、建桥、修路、救灾、救荒,充分彰显了徽商的慈善精神。明代歙县商人李氏“读书好义,宗族贫乏者恒周之。又置义田,凡丧葬、嫁娶、饥寒、无资及有志读书者,皆取给焉”。清代歙商人鲍氏为贫困族人“置祠产,刊谱牒,兴义塾,恤孤寡,族人之无告者周之,散处他郡者收之”。清代婺源商人戴氏“贾湘汉间。顺治丁亥岁大祲,输资运米以赈,全活甚众。逋券盈匮,贫不能偿者悉焚之”。

   从明清时期徽商的义行善举、徽州慈善文化的形成与特质可以看出,慈善文化是徽州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慈善文化促进了明清时期徽州慈善事业的全面发展,而徽州慈善文化和慈善事业的发展,不仅维护了宗族的秩序与利益,也促进了徽州乡村社会的善治与繁荣。

   (摘自《蚌埠学院学报》2024年5月第13卷第3期,原题为《明清徽州慈善文化的成因、特质和历史贡献》,作者蒋道霞,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