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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5年07月08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信托登记制度加速完善股权慈善信托登记添“杭州样本”

信托登记试点再下一城。

   近日,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股权慈善信托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明确自2025年7月1日起启动股权慈善信托登记试点。

   这是继北京、上海在不动产与股权信托登记试点开展先行探索后,全国首个针对股权慈善信托推出系统性登记规则的城市,这标志着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在细分领域的突破又向前迈进一步。

   在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工作委员会主任蔡概还看来,杭州发布股权慈善信托登记的试点《通知》,必将让慈善信托财产更加安全和独立,让慈善走得更远。

  启动股权慈善信托试点

   股权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合法持有的可转让、无权利负担的股权(股份、财产份额)作为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照慈善信托文件约定以自身名义进行管理、处分并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此次《通知》适用范围覆盖杭州市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在设立条件及流程上,《通知》要求股权权属清晰、无权利负担,受托人须为杭州辖区内的信托公司或在杭州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协议后,由受托人申请备案并获取民政部门的备案回执,再凭此回执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对于慈善信托的变更和终止,若股权处置后不再属信托财产或信托终止,需及时向民政部门备案,涉及企业注册登记事项变更的,应提醒相关方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此次杭州试点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可作为信托财产,推动跨部门合作并简化登记流程,有望解决长期存在的财产确权及信托设置成本高的难题。”用益信托研究员喻智对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简化登记与信息标识上,《通知》要求,受托人可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股东变更、合伙人入伙和(或)退伙登记时,一并提交法定材料(如股权转让协议等)。同时受托人名称标识为“受托人全称(慈善信托名称+备案编号)”,便于识别与监管。

   “《通知》明确通过民政备案和市场监管部门信息标识,实现股权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风险隔离,避免与受托人自有资产混淆。不登记的话,股权变更需按普通交易流程处理,可能面临材料复杂、耗时较长等问题,且无法体现慈善信托属性。”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向记者分析表示。

   此外,在强化运行管理规范上,《通知》强调,受托人需依法行使股东或合伙人权利,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涉及股权转让、质押等事项均可按法定程序和材料规范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并需向民政部门备案。

   杭州市民政局胡景行对此表示,当前,股权慈善信托作为创新慈善模式,能有效盘活社会资本,拓宽慈善资源渠道,但其设立、登记及管理机制尚不完善。通过试点工作,可明确股权慈善信托的设立流程、动态管理及风险防控要求,规范受托人行为,保障信托财产独立性,推动慈善信托制度与市场监管体系衔接。

   蔡概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之所以采用信托的方式做慈善,是因为信托制度具有资产隔离的法律功能。慈善信托设立后,慈善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不再属于委托人的财产,也不属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使其能够专注用于慈善目的,帮助委托人实现特定的慈善意愿。“现实中,为了使信托法关于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原则性规定具有可操作性,必须配套信托财产专户、信托财产登记等规定。”蔡概还如是说。

  制度路径逐渐清晰

   今年以来,信托登记在股权和不动产等领域取得了多项重要进展,多地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推动信托登记制度不断完善。

   其中,今年4月,北京启动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明确非上市公司股权纳入信托的登记细则。目前北京试点案例涵盖特殊需要、家族传承、破产重整等场景。

   5月,上海发布《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的通知》,在适用场景上,特别鼓励围绕养老助老、特殊需要、公益慈善等民生领域开展试点,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经验。

   6月下旬,珠海出台《不动产登记跨境办(港澳)服务规范》和《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服务规范》,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关政策聚焦于港澳居民在珠投资置业的实际需求,规范了跨境不动产登记事项、流程和保障机制,为港澳居民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选择,是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向港澳延伸的一次标准化探索,实现“不出关”就可以办理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这一举措为不动产信托在跨境场景的应用奠定了基础。

   随着杭州股权慈善信托试点启幕,喻智认为,杭州在慈善信托领域备案项目多、规模相对较大,且此前不乏创新实践。此次试点以慈善信托为出发点,或将助推杭州本地慈善信托的发展,其探索经验更可为全国慈善信托的规范化发展提供范本。

   未来随着各地试点的推进,廖鹤凯表示,信托登记制度将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尽管股权转入信托是否视同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尚未明确,且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但各地试点的持续推进必然会引发监管部门对这一问题的高度关注。一旦税收优惠政策得以明确,高净值人群参与股权慈善信托的积极性将被极大激发。

  (据《华夏时报》)

  链接

  《杭州市慈善促进条例》7月1日起施行

   7月1日起,杭州市首部慈善领域的地方立法——《杭州市慈善促进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正式施行。

   据悉,《条例》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在慈善组织、捐赠激励、慈善信托、社区慈善、数字慈善、慈善监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全面规范杭州慈善事业发展,为打造“善城杭州”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条例》对慈善组织形式和登记认定程序进行规范,增加民政部门应当多元化培育发展慈善组织、鼓励企事业单位依法设立慈善组织的规定,以及鼓励和支持成立慈善行业组织的规定;在慈善募捐、捐赠方面,《条例》新增了鼓励企业根据发展战略,开展慈善捐赠、设立慈善项目的规定;《条例》同时明确杭州鼓励和支持以多种形式设立慈善信托,鼓励探索开展不动产、股权等慈善信托财产登记,并对慈善信托受托人的管理责任进行补充完善;“数字慈善”是杭州慈善工作的亮点,《条例》明确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慈善信息共享机制,依托统一的慈善服务管理平台,开展信息、数据的归集管理和交换共享,并为公众查询慈善信息、寻求慈善救助等提供便利;此外,《条例》在增加慈善人才、国际交流等方面提供建议,并对群团组织职责、慈善服务场所、社区慈善、慈善组织评估、慈善信托评估、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完善。

   近年来,杭州市民政局切实加强慈善工作,有力发挥了慈善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价值和作用,以法治引领人人向善,聚焦慈善促富协同发展、慈善信托先行先试,持续传播慈善文化、壮大慈善主体。

   杭州率先推出地方性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全市慈善信托规模已近17亿元,占全国总量的18%;连续4年保持亿元以上大体量增长势头,稳居全国各大城市首位,民政部在杭州设立全国慈善信托高质量发展观察点;在全国率先发布上市企业ESG战略慈善影响力榜单和指数,打造8个省级示范性慈善基地;连续6次位列全省城市慈善发展指数首位,持续擦亮“善城杭州”金名片。

  (据《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