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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地方标准《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规范》在全国首次将“医务社工”纳入核心服务团队,提出宜增加配备经过安宁疗护专业培训的康复医师、精神科医师、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构建“医-护-社”协同模式。此外,《规范》特别强调“患者及家属共同决策”机制,让生命末期的选择权与知情权回归家庭。 目前,北京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514万,占比23.5%,已迈入中度老龄社会。2023年,北京市全域纳入国家安宁疗护试点,近百家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科,1100余张床位构建起三级联动服务网络。然而,服务标准不统一、操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亟待破解。经多轮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北京市地方标准《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历时两年最终推出。 在机构资质方面,《规范》明确要求临终关怀执业登记,确保服务专业性;人才队伍实行“核心+补充”模式。《规范》在全国首次将“医务社工”纳入核心服务团队,提出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服务团队宜增加配备经过安宁疗护专业培训的康复医师、精神科医师、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构建“医-护-社”协同模式,开创多学科联动先河。 此外,《规范》提出了细致的硬件设施设置要求。例如,病床应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每床间距不少于1.5米。为了保护个人隐私,两人以上房间,两床间应当设有帷幕或隔帘。在安宁疗护服务方案实施方面,《规范》提出,宜结合运用西医、中医药适宜技术及自然医学疗法等给予相应治疗,实现“身体-心理-精神”的三维照护,形成中西医结合的特色安宁疗护方案。 《规范》特别强调“患者及家属共同决策”机制,让生命末期的选择权与知情权回归家庭。例如,《规范》提出,应由主管医师、主管护士等服务团队人员与患者或家属共同制定安宁疗护服务方案,与家人一起处理患者病情告知需求等。 (据《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