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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规制度。紧盯党中央关心的重点问题、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推进工作的堵点问题,认真履行顶层设计、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职责,加快健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领域法律法规。推进民政各领域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反馈正向循环,让各项政策更加贴合地方实际和群众需求。认真总结评估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扎实做好“十五五”规划研究制定工作。加强政策理论研究,更好服务科学决策。 强化要素保障。推动将更多民政事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财政支持范围。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民政职业教育,完善养老服务、孤残儿童护理、残障康复、殡葬服务等民政领域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机制。根据服务对象变化,优化民政各类服务机构资源配置,推进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有效覆盖、集约利用。统筹民政科研力量,推动民政科技创新与民政服务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提升民政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含金量”。 汇聚多方合力。推进民政领域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有责家庭衔接配合。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监督管理等职责,扩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服务供给。完善扶持政策,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强化社会互助共济功能。完善家庭支持政策,推动在养老等领域更好承担家庭责任。发挥各类民政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尊重基层创新创造,完善民政工作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据《学习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