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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日前,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央宣传部等1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老年阅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引导广大老年人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让老年生活成为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 《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为老服务,保障阅读权益;坚持城乡均衡,推进阅读普及;坚持政府主导,实现多元参与。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老年阅读工作中的统筹作用,注重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老年阅读推广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年阅读的良好局面。 其中明确,力争到2027年,优质老年读物的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纸质读物、数字终端的适老化水平有效提高,老年阅读服务体系基本完善,老年阅读友好氛围更加浓厚;涌现出一批群众喜爱、参与性强、影响力大的老年阅读品牌项目,培育出一批热心公益、素质过硬的老年阅读组织和辅助人才;广大老年读者数量明显增长,阅读质量显著提高,基本阅读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指导意见》列举了八项工作措施,包括丰富读书活动、培树读书品牌、扩大老年读物供给、加强数字资源建设、优化老年阅读环境、加强老年阅读辅助人才培养、推进老年阅读标准化建设、鼓励老年人学有所用。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提出,实施“银龄领读者计划”,依托社会力量培养老年阅读领读者队伍,定期深入基层社区,或利用公共文化场所和各类媒体平台,面向老年读者开展领读指导。开展“为老年人读书”志愿活动,鼓励志愿者参与、组织各类老年阅读活动。鼓励各类出版单位、数字阅读平台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数字阅读资源建设,加快开发电子版、有声版老年读物。 其中也提到,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应当考虑老年人的特点,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做好场地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提供适合老年人需要的阅读导览、无障碍阅读设施设备和服务等。 各级相关部门应结合老年人身体和心理条件,引导老年人读思结合、学用相长、知行合一,为老年人展示自我风采、积极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弘扬家风、关心教育下一代、参与志愿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 在组织保障方面,《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和基层老年协会等组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注重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阅读推广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通过社会力量捐赠等方式,建立公益性老年阅读扶持基金。鼓励企业、机构、个人等通过共建、捐赠、交换等方式支持老年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