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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21部门联合印发方案首次将流动儿童群体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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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4年09月10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民政部等21部门联合印发方案首次将流动儿童群体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

■ 本报记者 皮磊

  日前,民政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等21部

  门联合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以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为主题,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开展摸底排查,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关爱服务,为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方案》明确,到2026年,流动儿童相关政策制度更加优化健全,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有效,重点领域惠民措施更加平等均衡,儿童信息台账更加精准,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牢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到2035年,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均等优质,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方案》提出,开展监测摸排建立信息台账。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流动儿童定期监测摸排工作机制,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流动儿童信息。2024年9月底前,各地民政部门要完成数据采集工作,按规定时限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民政部门与相关部门加强数据比对共享,推动实现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数据分析应用功能,逐步实现流动儿童等数据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流动儿童情况,及时跟进提供服务。

   《方案》提出,完善制度措施提升保障水平。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流动儿童慈善帮扶,重点对家庭生活有困难的流动儿童给予帮助。

   《方案》提出,加强关爱服务促进健康成长。各地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医生、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作用,为有需求的流动儿童分类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心理慰藉等服务。各地民政部门要组织动员社会组织等,有针对性地为流动儿童提供阅读指导、书信陪伴、文娱活动等服务。各地要动员企业、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通过开展城市文化介绍、社区环境熟悉等活动,促进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生活。

   《方案》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以市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主阵地的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基层工作网络,着力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实现专业培训全覆盖。

   据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介绍,《方案》有五个创新点:一是首次将流动儿童群体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二是首次明确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的工作目标;三是首次部署开展流动儿童精准监测摸排工作;四是首次明确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五是首次建立了《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

   郭玉强表示,《方案》是国家层面首个面向流动儿童群体专门制定的关爱保护政策文件,填补了民生保障领域政策空白,对于指导各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更好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