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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访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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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4年08月27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访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并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改革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了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记者:如何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改革部署要求?

   陆治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全会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改革部署充分体现了党的初心宗旨。《决定》阐述改革重要意义时强调,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必然要求;在阐明改革指导思想时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阐述改革的总目标时强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围绕民政领域改革,《决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并提出系列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任务举措。

   这些都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来自人民、扎根人民、造福人民,展现了我们党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奋斗目标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

   记者:《决定》关于民政领域的改革决策部署具体有哪些?

   陆治原:民政工作保基本、兜底线、暖民心、防风险、促发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决定》从党和国家事业改革发展全局出发,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等,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老年人和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深切关怀,为我们进一步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民政部门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系列制度和实践成果,一是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构建了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了儿童和残疾人福利制度,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一批”政治任务,各类特殊困难群众同全体人民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会。二是推动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实现增量提质,增进了亿万老年人民生福祉。三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引导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健康发展,近90万个社会组织和1.4万个慈善组织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四是改革完善专项事务管理制度机制,落实党中央对行政区划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婚姻、殡葬等领域采取系列惠民便民措施,增强了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

   各级民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部门使命任务,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全局性和政策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努力谱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解决好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保民生与促发展良性互动

   记者: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民政领域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将采取哪些改革措施?

   陆治原: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会决策部署,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扩大政策供给,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解决好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保民生与促发展良性互动,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改革。

   一是加快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营造孝老敬老社会环境,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更好惠及全体老年人。我们将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供给,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人口老龄化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努力探索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我们将针对老年人特殊需求,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支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壮大养老产业,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积极培育养老消费增长点,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动态监测、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常态化帮扶,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我们将顺应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要求和满足困难群众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建立健全覆盖全面、分层分类、资源统筹、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推进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与农村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加快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推动社会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差异化救助需求。

   三是健全儿童福利制度,强化对孤弃儿童、流动及留守儿童的保障和关爱服务,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我们将完善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增长机制。完善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措施。优化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资源配置,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健全基层儿童福利工作网络。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健全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实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守护工程,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

   四是完善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制度,健全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制度,增进广大残疾人福祉。我们将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深入实施“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减轻生活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负担。健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制度,扩大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供给。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制度,加强养老服务和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衔接,推动解决以老养残、老残一体、一户多残等特殊家庭托养照护服务难题。加快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建设康复辅助器具评估与应用服务体系。

   五是健全慈善事业促进和监管制度,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我们将按照全会部署,全面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研究制定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制修订《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推动依法治善、依法促善、依法行善。健全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管机制,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增强监管的协同性、穿透性和有效性。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慈善组织的善款使用管理,规范互联网慈善行为,维护慈善公信力。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