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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日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加强老年人和婴幼儿关爱服务,坚持边界清晰、多元协同,分区分层、分类分龄,统筹布局、一体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监管,切实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到2027年,基本建成15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和城市15分钟婴幼儿服务圈。到2029年,养老托育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拓展提升,建成西部城乡便民养老托育服务高地,力争“一老一幼”服务工作达到全国一流水平。《方案》提出,推动养老服务和老龄事业发展。支持区县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改造提升一批乡镇敬老院,因地制宜建设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加强闲置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利用,推动其优先改造为农村养老服务场所。 完善民办养老机构引导支持有关政策,鼓励区县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闲置国有房屋用于建设养老机构设施,推动社会力量利用存量资源举办养老机构,优化养老机构床位补贴政策。持续推进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品质化养老机构。 其中提到,支持社会力量盘活存量资源举办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存量国有资产和闲置社会资源等开办老年大学(学校),鼓励各区县依托现有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老年大学(学校)。《方案》提到,拓展困难老年人支持关爱服务。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集中照护范围。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探索“时间储蓄”等互助养老机制,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对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实行定期探访关爱。《方案》要求,加强婴幼儿托育及学前教育服务。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按照建设标准,以单独举办、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的托育服务。 《方案》强调,加强对“一老一幼”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工作格局。强化“一老一幼”服务机构运营监管和安全监管,将养老、托育机构纳入城市服务基层治理体系,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