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新闻
   第03版:新闻
   第04版:党建
   第05版:社会治理
   第06版:社会工作
   第07版:社会工作
   第08版:新闻
   第09版:新闻
   第10版:新闻
   第11版:公益资讯
   第12版:新闻
   第13版:新闻
   第14版:ESG
   第15版:志愿服务
   第16版:寻找慈善传统
民政部、财政部部署开展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
《吉林省慈善条例》9月5日起正式施行
重庆发文推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版面目录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新闻

第03版
新闻

第04版
党建

第05版
社会治理

第06版
社会工作

第07版
社会工作

第08版
新闻

第09版
新闻

第10版
新闻

第11版
公益资讯

第12版
新闻

第13版
新闻

第14版
ESG

第15版
志愿服务

第16版
寻找慈善传统

新闻内容
2024年08月20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民政部、财政部部署开展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在全国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推动各地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实现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方案》要求,试点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兜牢底线,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准确评估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需求,精准对接各类政策和资源;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立足各地实际,聚焦基本服务需求,合理确定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包括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体系,常态化开展需求摸底排查;编制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统筹兼顾已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和制度,合理确定服务项目和基本内容;构建救助服务网络,协同各方资源,丰富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建设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阵地,为组织实施救助服务提供平台支撑;建立资金多渠道保障机制,推动服务类救助工作持续有序开展;健全监管机制,加强项目前期立项、中期实施、后期验收评估等全过程监管。《方案》提出,试点地区要用一年左右时间建立“动态监测、需求评估、资源匹配、精准服务、监管有力”的服务类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健全覆盖城乡、多元供给、平台支撑、运行高效的救助服务网络,形成资源有效整合、供需精准匹配、流程标准规范、成效可感可及的服务类社会救助格局。 (据民政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