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新闻
   第03版:新闻
   第04版:党建
   第05版:社会治理
   第06版:社会工作
   第07版:社会工作
   第08版:新闻
   第09版:新闻
   第10版:新闻
   第11版:公益资讯
   第12版:新闻
   第13版:新闻
   第14版:ESG
   第15版:志愿服务
   第16版:寻找慈善传统
贵州出台《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
海南省民政厅持续推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
河南省民政厅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版面目录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新闻

第03版
新闻

第04版
党建

第05版
社会治理

第06版
社会工作

第07版
社会工作

第08版
新闻

第09版
新闻

第10版
新闻

第11版
公益资讯

第12版
新闻

第13版
新闻

第14版
ESG

第15版
志愿服务

第16版
寻找慈善传统

新闻内容
2024年07月16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贵州出台《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

■ 本报记者 皮磊

   近日,贵州省民政厅印发《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进一步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机制》要求,建立完善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公益慈善力量合作,吸引更多公益慈善资源参与社会救助。全面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在政策、对象、资金等方面的衔接,加快形成协同合作、资源统筹、相互补充、各有侧重的综合救助帮扶格局。

   建立完善主动协商机制,定期与慈善组织沟通会商,通报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情况,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完善衔接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救助需求与公益慈善力量精准对接,更好满足困难群众日趋多元的救助服务需求。《机制》要求,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信息互通共享。对暂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或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各地民政部门可积极寻找公益慈善资源,在征得困难群众同意的前提下,向慈善组织提供对象有关信息,争取慈善帮扶。对于民政部门转介的对象,慈善组织可简化程序,根据其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等,及时给予帮扶。慈善组织要建立救助帮扶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将受助家庭或个人基本情况、接受慈善帮扶情况等资料存档备查。

   加快推进贵州省慈善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与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互信互认。各地民政部门要协调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机构在发现救助需求、衔接慈善资源、促进供需对接中的作用,为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精准高效帮扶困难群众提供有力支撑。《机制》提出,创新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途径方法。各级民政部门要动员引导慈善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我专长优势,针对困难群众实际需求设立慈善项目,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提高慈善帮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积极创新慈善帮扶方式,聚焦低收入人口中的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等方式,支持慈善组织有针对性地提供访视照料、心理慰藉、康复训练、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每年“中华慈善日”“贵州慈善周”期间,各地要鼓励慈善组织围绕社会救助主题开展慈善帮扶活动,打造一批面向困难群众的特色慈善活动和品牌项目。同时,注重发挥慈善联合会、慈善会等行业性、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培育慈善项目、协调慈善资源、引导慈善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倡导慈善组织创新工作方式,有序开展帮扶活动。《机制》要求,加强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激励支持。鼓励通过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提供场所、减免费用等多种方式,支持慈善组织的启动成立和初期运行。慈善组织开展的救助帮扶类慈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慈善组织服务支持慈善组织发展。对在社会救助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慈善组织等公益慈善力量以及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慈善项目,在评选表彰“贵州慈善奖”时给予倾斜,并对相关慈善组织在等级评估等方面适当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