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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近日,天津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措施,提升关爱服务水平,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服务主体多元、服务方式多样、转介衔接顺畅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格局。 《意见》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精准关爱三大原则,并提出了六项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区教育、民政等部门要重点研究困境儿童面临的特殊困难和心理问题,重点关注困境儿童心理需求。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依托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力量或引入专业社会力量,针对机构内儿童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困境儿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心理品质。 二是开展心理健康筛查与监测。各区民政部门要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结合日常工作,通过定期家访、谈心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重点关注困境儿童面临的学业压力、经济困难、家庭变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及时掌握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服务需求,发现上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心理和行为异常情况。 三是培育关爱服务队伍。《意见》要求,提升基层儿童工作者专业能力建设。民政部门要优化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课程体系,将心理健康知识、心理干预技能实务等课程纳入年度培训的重要内容,普及儿童适用的常用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方法与技术,提升儿童心理健康问题识别和转介能力。 四是建强关爱服务阵地。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共青团、妇联5部门协同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学校、少年宫、医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儿童之家等关爱服务阵地,不断丰富和完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资源供给、服务方式方法。 五是建立转介和跟进帮扶机制。儿童主任、学校要督促困境儿童监护人、实际照料人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及早发现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对发现可能存在异常的困境儿童,应及时提出建议,寻求专业帮助。 六是引领关爱服务提质。鼓励多方参与,加强项目牵引,构建“家校社部门”共育支持体系,通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扶持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深入村居、学校、家庭、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等服务。 《意见》强调,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机构或场所工作人员,以及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心理健康业务培训,提升其对儿童心理问题识别、引导和关爱服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