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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城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坚持最有利于儿童原则,牢牢把握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的工作导向,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优化关爱服务举措,提升关爱服务水平,更好促进城乡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方案》明确,到2027年,城乡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更加完善,委托照护监督更加有效;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实现城乡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均衡,实现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按规定“应助尽助”、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清零”;违法犯罪留守儿童转化帮扶机制更加优化,将有严重不良行为和涉罪留守儿童全部纳入帮教矫治范围。《方案》列举了九项重点任务,包括提升家庭监护质量、抓实心理健康服务、预防违法犯罪行为、防范遭受不法侵害、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优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深入发动社会参与、逐步减少留守现象、推动数字赋能工作。 其中要求,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联动的心理健康工作制度,开展教育辅导、健康监测、预警干预、关爱帮扶等服务,构建“学校+医疗机构、社区、社会力量”的“1+N”心理健康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作为教育质量评价和工作考评重要内容。村(居)民委员会加强走访探视,排查疑似侵害留守儿童的风险隐患,发现相关问题或线索及时向公安、教育、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在发动社会参与方面,《方案》特别提到,健全社会力量培育、发展、参与制度,培育发展儿童领域社会组织,引导规范其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社区中的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留守儿童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权益维护等服务。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办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 为完善保障措施,《方案》强调,各区县政府要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用好中央、市级、区县本级财政资金,发挥资金效益,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等各类社会资金、资源投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