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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与区妇联签署《新时代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框架协议》,深化完善“法院+妇联”工作机制,就十方面具体工作达成合作意向。内容涵盖建立全方位、多元化合作机制、加大家事调解领域合作力度、完善社会观护合作机制、构建家庭教育合作平台、深化反家暴联合工作机制等具体举措。 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西城区人民法院和西城区妇联将在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以及反家庭暴力等方面通力合作。 在家事调解领域,区妇联将积极参与诉调对接工作,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等健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区法院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纳入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在职权范围内,充分运用区妇联开展家庭工作的专业优势和传统经验,认真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在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区法院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委托区妇联推荐专业组织,对涉案尤其是具有家庭暴力因素的妇女、儿童当事人的生活状况、纠纷后续情况进行回访观护,并向区法院反馈回访观护情况。区法院还可以委托区妇联推荐的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提供心理咨询、育儿辅导、家庭教育等有关心理健康的服务,帮助涉案家庭成员疏导心理压力和不良情绪,为妥善处理纠纷提供心理支撑,避免矛盾冲突激化。 在深化反家暴联合工作机制方面,区妇联推动将家庭暴力防控纳入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各部门间数据的协同共享。在接受涉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求助或者处理婚姻家庭纠纷过程中,探索引入社会工作和心理疏导机制,缓解受害人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创伤,矫治施暴者认知行为偏差,从根本上减少恶性事件发生。区法院畅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在立案大厅或者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供导诉服务,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依法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如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自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妇联组织收到求助后,可代为向人民法院申请。 此外,双方还将加强法律帮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共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等。(据《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