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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进一步扩大见义勇为奖励范围,丰富见义勇为精神内涵,鼓励“帮一把”“扶一扶”的凡人善举……《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项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经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七次理事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于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奖励的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以外,积极提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协助预防或者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帮助化解事端,参与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传播正能量,为推进平安南京建设积极发挥作用,但不够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 《办法》同时明确了奖励的具体情形:为国家、集体和他人挽回经济损失,避免安全隐患,勇敢保护他人安全;在突发公共事件、车祸抢救、救治伤者中积极参与发挥作用;为维护社会治安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在社会上弘扬社会正义、传播正能量,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 对于奖励标准,该《办法》明确,将根据其情节和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发现一起,奖励一起。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于2000年,历经五届理事会,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见义勇为工作体系,即市、区成立基金会,相关部门下设办公室,乡镇街道成立工作站,社区设立工作室,为开展见义勇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基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今年以来,南京市研究出台了工作指导意见、评选表彰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从组织管理、业务范围、自身建设、纪律监督等方面,分类细化标准,增强管理实效。 此外,为进一步拓宽见义勇为工作触角,该基金会在市政府相关法定职责部门以及市消防支队、禄口机场公安局、南京铁路公安处等10家单位设立了见义勇为办公室,对应急救援人员、医务人员、警务辅助人员、客运从业人员、安保人员等群体,在参与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公共安全事件、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抢险救灾救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给予优抚奖励。基金会还与市慈善总会联合,对见义勇为人员困难家庭开展慈善帮扶,让见义勇为人员困难家庭充分感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 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刘胜利表示,此次专门制定《办法》,将对达不到见义勇为确认条件但发挥一定积极作用的,根据事件情节及行为贡献大小酌情给予一定奖励,就是为了进一步扩大见义勇为奖励范围,丰富见义勇为精神内涵,鼓励“帮一把”“扶一扶”的凡人善举,以此推动形成人人支持、参与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善为的良好社会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