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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18个方面做出具体部署,旨在进一步加快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措施》明确了低收入人口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和其他困难人员。对申请对象实行一次申请授权、分类审核确认。对已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直接纳入低收入人口。对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可据实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范围。 其中要求,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建设全省统一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针对遇困风险设置预警指标,为快速预警、精准救助、综合帮扶提供支撑。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和“铁脚板摸排”作用,及时、主动发现低收入人口的困难风险,分类处置预警信息。 《措施》提出,完善拓展分类救助,持续推进基本生活救助提质增效,全面推行综合量化评审指标体系;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精准性;巩固拓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逐步向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延伸;完善临时救助、服务类救助等措施,提高社会救助的可及性、覆盖面。 《措施》强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省、市、县、乡镇(街道)要健全与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相适应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强化监管为抓手,合力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和任务高质量完成。 记者注意到,此次提出的措施也鼓励开展慈善帮扶,提出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在政策、对象、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对暂未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或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动员引导慈善组织通过设立冠名基金、专项基金和帮扶项目等方式,为其提供多样化社会救助帮扶。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平台发布慈善项目信息,建立困难群众个性化需求信息库,通过认领认捐方式精准对接慈善供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