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新闻
   第03版:新闻
   第04版:党建
   第05版:社会治理
   第06版:社会工作
   第07版:社会工作
   第08版:新闻
   第09版:新闻
   第10版:新闻
   第11版:新闻
   第12版:新闻
   第13版:新闻
   第14版:ESG
   第15版:志愿服务
   第16版:寻找慈善传统
民政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
民政部召开2024年全国民政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视频会
三部门印发通知 加强养老及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版面目录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新闻

第03版
新闻

第04版
党建

第05版
社会治理

第06版
社会工作

第07版
社会工作

第08版
新闻

第09版
新闻

第10版
新闻

第11版
新闻

第12版
新闻

第13版
新闻

第14版
ESG

第15版
志愿服务

第16版
寻找慈善传统

新闻内容
2024年04月09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三部门印发通知 加强养老及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 本报记者 皮磊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对《“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895号)进行了修订,并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专项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时开展评估工作。

    方案指出,“十四五”时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程,对于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发展和完善托育服务体系。

    方案明确了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二是坚持保障基本,适度普惠;三是坚持地方为主,中央支持;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整体推进。方案要求,创新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以投资换机制,带动地方制定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方案列举了三项建设任务。一是养老服务体系。第一,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照护、老年食堂以及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第二,公办机构能力提升。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强化对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支持医疗资源富余地区的病床使用率较低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第三,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转型发展养老。

    二是托育服务体系。新建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支持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网络。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等新模式新业态。

    三是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建设项目。党中央、国务院做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的养老、托育服务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现有建设任务暂未覆盖的,可另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统筹实施。

    方案提出,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专项项目遴选过程中,优先考虑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并积极向脱贫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等重点地区倾斜。

    在机制创新方面,方案提出,加大对社会力量的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提供适老化技术和产品,推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提出强化多元投入。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等,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杜绝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负债建设,减轻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营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