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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切实强化社工站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安徽郎溪:下好社工人才建设“四步有效棋” 助力基层社区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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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4年03月19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内蒙古:切实强化社工站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 本报记者 皮磊

    为切实强化社工站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提升社工站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社工站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型升级。

    《通知》提出,加强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将“党建+民政业务”有机融入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和为民服务全流程各环节,切实把社工站打造成为落实党的惠民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线阵地。

    在规范功能定位方面,《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民政工作“一盘棋”思路,充分发挥社工站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有效整合下沉服务事项,加快推进兜底民生服务向系统化、综合化、集约化转变。对于现有的基层社会救助服务站、养老服务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站点,可根据工作需要,将相关服务向社工站延伸;对于尚不具备单独建站条件的,将相关工作职能嵌入社工站,通过进一步优化政策、资金和服务项目等要素配置,实现站点共用、资源共享、功能互补。

    在规范运营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社工站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规章制度、服务范围和服务流程等内容,加强阵地建设,统一规范场地和人员着装标识,切实做好民政领域社会服务成效宣传展示工作。

    在规范队伍建设方面,《通知》提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健全由苏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兼任社工站站长,民政助理员、社会服务项目承接机构负责人任副站长,社会救助协理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会服务项目人员为驻站人员的配备机制,推动建立多方参与、分工协作、高效顺畅的工作队伍,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

    为切实提升社工站服务质效,《通知》明确,要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社会组织培育及慈善资源链接等重点任务。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工站需求、资源、服务等清单制度,切实提升社工站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以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项目为牵引,充分发挥“五社联动”机制作用,推动多元主体共治,形成相辅相成、融合发展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问效,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在强化组织保障方面,《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工站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质效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人督导落实。

    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央和自治区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等领域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金和相关业务工作经费,积极向当地财政部门争取专项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滚动支持社工站运营管理,建立常态化、可持续的多元资金投入机制。

    此外,各级民政部门要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完善资金监管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合理、发挥效益。严格项目管理,主动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深入实施社会服务督导项目,经常性开展社工站运营管理和服务质效督查检查。着力打造一批群众认可、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品牌项目,为各地社工站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提供有益借鉴。